只為搶鏡 鑄成大錯

出席會議是議員天職,而政府職員執行職務,盡責任保證會議有足夠人數順利進行,難道這又算是侵犯私隱?

許智峯於2011年代表民主黨成功當選中西區區議員,多年來用盡不同的方法以求達到見報的目的。據記憶所及,包括於中環嘉咸市集堵塞地盤、抗議民政署黑箱作業靜坐被抬、帶同兩名記者出席區議會會議被拒,並於會議期間,以攝錄機拍攝與會者發言,其後被驅逐離場,也曾嘗試攜帶五歲女兒出席區議會會議而不果,並於會議期間與其他議員爭執及相互搶咪又發生肢體衝撞。

許智峯成為立法會議員之後,原定於2016年11月9日提出首條口頭質詢,但許臨時要求緊急休會辯論人大釋法,遭立法會主席口頭警告,繼而勒令離開會議室,導致一眾泛民議員一湧而上,企圖阻止立法會保安採取行動。最後主席宣布暫停會議,其後需轉換會議室繼續舉行會議。

許智峯處心積慮

上星期經過處心積慮精心準備,咬定政府不當利用工作人員去檢視立法會會議廳內外、有出席及未能出席議員的數目及其他相關資料,作為發難的理由,搶去一名保安局女行政主任的手機。他認為電話內有大量議員個人資料,包括最近三個月議員大樓及議事廳出入紀錄,出入時間、地點等,質疑侵犯議員私隱及不當收集議員資料,此說法無疑是將私隱的概念模糊化及企圖掩蓋他的惡行。事實上,現時不少議員有其他公職在身,並非時刻在立法會,為了讓議案有足夠議員作討論或投票,政府一向有安排職員「數人頭」,若有議案需投票表決,亦會致電未有出席的議員,要求盡快列席。出席會議是議員天職,而政府職員執行職務,盡責任保證會議有足夠人數順利進行,難道這又算是侵犯私隱?

這一次,我想他也沒有預料到會引起軒然大波,導致建制派及非建制派一致抨擊,而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更計劃對許提出譴責議案。雖則事件主角上周已就事件道歉,而民主黨亦決定凍結其黨籍,並嚴詞譴責其行為粗暴、野蠻,反映民主黨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

一向以來,不少立法會議員進入議會,同時帶來激烈的議會文化,向官員擲東西、在會議期間展示道具、衝向主席台抗議等行為變得普遍,社會已對此類只為搶鏡頭的行為感到無比厭倦。今次事件社會聲音一面倒批評許智峯的舉動,連民主黨亦嚴詞譴責,已反映許智峯並無考慮後果,鑄成大錯。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孫明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