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真實的故事》裏另一個值得評論的焦點,是關於毛澤東的「按比例搞鬥爭」的革命方法論之淵源。這一政治鬥爭指導方針堪稱是毛對政治極端主義的特別貢獻,連斯大林都沒有那麼一以貫之地推行。「按比例搞鬥爭」在社會科學裏通常被歸納進政治工程學(political engineering)的範疇,它曾經影響了幾代中國人的生死存亡,同時對目前中國艱難推進的法治進程和曲折迂迴的改革有着深刻的警示意義。
毛澤東的階級鬥爭方法論始於農民運動動員
按照毛的思想路線,「搞鬥爭」既包括針對中共之外的民間社會的階級鬥爭,也包括針對中共自身的黨內鬥爭。《毛傳》多章節梳理了他有關這個基本方法論的源頭:在1927年4月的中共第五次代表大會上,總書記陳獨秀主持的黨中央把那時期中國階級鬥爭的主要對象「地主」界定為「擁有五百畝(82英畝)以上土地的農民」,毛對此激烈反對。因為他看出來,這個理性的標準對於「發展階級鬥爭完全不適當」,階級敵人太不夠了。
可是毛在當時的黨內領導層僅位居第32名,也不再兼任農民運動委員會主任,他無法可施。在同年8月7日舉行的中共中央特別會議即著名的八七會議上,他提出的方案是減少一個零,把「大地主」界定為「擁有土地五十畝以上的,超過於此的土地通通沒收」。這個門檻從500畝猛然降到50畝,巨大效果立馬顯示出來(《毛傳》第14章)。
毛澤東的論證極富政治智謀,他說:如何對待擁有少量土地的農民即小地主——實際上就是社會科學裏所說的普通農戶、自耕農,是農村革命的「中心問題,困難在於(中共五大剛通過的)《最近農民鬥爭的決議案》規定不沒收小地主的土地。如此,則有許多沒有大地主的地方,農民協會則要停止工作。」只要把500畝的標準縮減成50畝,就可以導致許多原本不屬於階級敵人的小土地所有者,馬上變成階級鬥爭的對象(《毛傳》第13章)。只有這樣才能發展階級鬥爭,激化農村裏的對抗,讓更多的無地遊民、長工和短工抱着有地可分的期望,加入有人可鬥、有利可圖的農民協會,直至投身於武裝造反的赤衛隊。
可見,在毛的政治智謀裏,階級鬥爭其實與科學社會主義毫不相干,儘管他常以這一意識形態的名義來為自己的做法作論證。階級鬥爭不是以科學考證為依據的客觀事態,而是一門靠着主觀意圖來操縱的鬥爭藝術。
《毛傳》一直追溯到1925年12月1日毛發表的《中國社會各階級之分析》一文——此文後來被當作毛的馬列主義理論家第一證據而收入《毛選》四卷列為首篇,其開場白即是:「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個問題是革命的首要問題。」毛早就領悟了如何發現和發明「敵人」的技巧——在發現不了敵人的情況下,得想辦法「發明」敵人。俄文原作者經過對照那時的中國統計資料,發現毛澤東文章中「所有的數字都只是粗估,甚至毛說的中國全國人口四億人也是信口開河……縱使如此,這篇文章會打動人心是因為它的政治性質」(《毛傳》第12章)。
一點不錯,毛澤東把500畝的標準砍掉一個零,本來不夠激烈的鬥爭立刻激烈了許多倍。等到八七會議後不久,他上山當了部隊政委,就在井岡山地區強行推動這一鬥爭策略,把周圍農村鬥得血淚橫飛,最後不得不遠走他鄉,因為該地區的經濟生態被毀得無從恢復,養不活他的部隊了(《毛傳》第15章)。
「按比例搞鬥爭」邏輯貫穿中共歷次政治運動
縱觀毛澤東的全部革命生涯,他的「按比例搞鬥爭」都是一條基本方針。他在1960年後整肅劉少奇幫派時總結出的「階級鬥爭,一抓就靈」;1975年批判鄧小平時強調的「階級鬥爭為綱,綱舉目張」,並非憑空的想象,而是基於多次大規模的實踐:在沒有階級敵人的地方能創造出階級敵人,在階級敵人不夠的地方能憑空增加許多階級敵人,因為比例是靈活機動的,隨着領袖的鬥爭需要而隨時調節。
毛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好人,壞人不到百分之五」的黃金律在歷次政治運動中,都能夠有效地把數十萬、數百萬、直至數千萬的民眾,包括實事求是、以民為本的中共幹部及普通黨員打入政治異類,乃至送進牢獄和地獄,因為每一波的新鬥爭都能在上次幸免的人群裏再挖出新的百分之幾,這是一個沒有句號的連續劇。
其中最著名的實例,是毛澤東在國共內戰獲勝後為着鞏固全國範圍的新政權而推出的「鎮壓反革命」運動。他於1951年4月20日發給各大區主要領導的「關於殺人比例的指示」,把兩個月前剛剛定下的殺人比例從千分之一,翻一番上升到千分之二,導致全國正式處決了約100萬人(宋永毅主編:《中國五十年代初中期的政治運動數據庫》,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出版,2014年)。若是把自殺、羈押期間迫害致死、被群眾打死者包括在內,死亡數目高得多;按《毛傳》第26章引用的估算,被鎮壓的可能高達400萬人。
要感謝胡耀邦的另一個理由
讀了《毛傳》對這些歷史細節的系統考證,我們真是要感謝鄧小平那一代的改革派領導,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後的1978-1979年,莊重宣布廢除「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極端主義政治路線。若非這樣,從那時到現在,不知道又有多少無辜公民包括以民為本的中共黨員會被「百分之幾」的鬥爭比例送進政治地獄。
特別值得人們記住的,是中共領導層裏面把這個道理講得最明白的那一位——胡耀邦。他在1979年1月18日的一次重要會議的引言中說:「我從文化大革命以來,特別是去年搞了組織工作(注:胡時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長,大力進行平反冤假錯案的艱難事業)以來,腦子裏經常想着兩個問題:一個是我們這麼個大國,「打倒」這個詞意味着一個甚麼樣的數量概念?……我們現在的脫產幹部已經有1,700萬,今年年底可能要到1,900萬,同羅馬尼亞的人口差不多。打倒百分之一,就是十九萬,打倒百分之二,就是三十八萬,不得了」(《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上,頁54)。
胡耀邦這裏說的,只是1979年之前涉及中共黨政幹部的「按比例搞鬥爭」的可怕後果。如果把同樣的思路應用到今天的中國社會,13億人口中若僅有「百分之一是階級鬥爭的對象」,那就是1,300萬人,等於是澳洲全國人口的60%;再加上他們的家屬,一共多少人?
所以,「以階級鬥爭為綱」是恐怖的,「按比例搞鬥爭」則是頂級恐怖,因為各級權力部門必須完成任務,完不成任務這些幹部自己就成了鬥爭的對象。最低限度,他們也要把比例中的人打成階級敵人,如果超額完成任務還會有升官等等的獎勵。胡耀邦當年若不是大膽推翻「按比例搞鬥爭」的革命傳統,平反冤假錯案等一系列的良政善策,根本無從談起。今年中國官方要紀念胡耀邦誕辰100周年,千萬不可抹殺胡的這一功績。
中國需要以「法治」告別「專政」
讀了《毛傳》的上述考證,我們更能夠理解,為甚麼這兩年來中國無數人都在關注推進法治的細節,為甚麼「法治中國」的願景還同時吸引着全球公民社會對中國的關切。因為只有法治這把無形的寶蓋大傘,才能令每一個中國人,不論他或她眼下的地位、財產、名望、關係、容貌如何,一旦遇到一定的麻煩(小麻煩未必要上法庭)時,可以通過一整套公開透明的正義程序,得到公平的判決,人身、家產、名譽才有得以保障的底線。
法治中國是普通公民「中國夢」的基礎性安保建設,也正因為如此,這個事業特別難推進。因為把法治做到位,那些迄今依靠不受限制的權力,過着高人幾等的風光日子的人士及其家屬和情人,都不得不回落到普通人的地面上。
絕非巧合,就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推出「法治中國」綱要的前夕,就在體制內和民間的開明人士大聲疾呼「憲法高於一切」的關鍵時刻,2014年9月23日,《紅旗文稿》刊發了題為《堅持人民民主專政,並不輸理》的文章,稱國際領域和國內的階級鬥爭是不可能熄滅的;在這樣的國際國內背景下,專政是萬不可取消的,必須堅持、鞏固、強大。
此文一發海內外嘩然,因為照它的邏輯推演就是:在中國大力鼓吹以法治原則取代專政原則的人,是敵對勢力在試圖推翻政權,因為專政才是維穩的不二法寶,其運用絕不能被嚴明的法律程序所制約。大家都知道震撼了整個20世紀的那幾句名言:「專政就是社會上一部分人對整個社會實行統治,而且是直接用暴力來統治。」「專政是一個重大的、殘酷的、血腥的字眼……你死我活的無情鬥爭」(《列寧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3卷,頁64;第30卷,頁322)。蘇共「不僅是為了爭得專政,而且更是為了保持專政,為了鞏固專政並擴大專政」(《斯大林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第6卷第,頁157)。
毛澤東是這個專政原則在中國最熱忱的引進者、推廣者、鞏固者、擴大者,剛出版的一部專著對此有極豐富的比較分析(Andrew Walder, China Under Mao: A Revolution Deraile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5)。雖然「專政」這個術語近年來已不再被官方宣傳每日重申,但一遇上幾類影響穩定的事態,一些處置的方式卻體現了專政的體制韌性。人們在維穩的操作過程中,不難看出專政原則的一些要素仍然很有生命力。所以在中國,法治原則與專政原則之間的緊張摩擦,還會持續很多年。
原刊於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