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這次為香港訂立「港區國安法」全國性法律。實際上表明中央下定決心執行。2019年10月中共19屆四中全會的決定,決定最核心的部分,就要維護國家安全。因此,要在香港建構一套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制和執行機制。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負責這個體制的主體並非單純指香港,亦非單純指23條立法,實際上是賦予中央一個重大任務,所以今次中央出手,本身大家毫無意外。不過出手之重,就出乎不少人,特別是反對派或外部勢力的意外。
中央出手 迫不得已
劉兆佳表示,中央這樣做是迫不得已,是一種防守性措施,只針對香港特別發生的事情,特別對國家構成威脅,作出防範的工作。
中央既不是要為香港正式制訂一條全面的國家安全法律,只是針對幾個重要的國家安全威脅,包括顛覆、分裂國家、防範外部勢力、入侵和應對恐怖主義而已,又不是免除特區政府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今次中央出手雖然重,但有針對性。
即使如此,這部「港區國安法」令中央日後有一個有效的法律手段來應對香港的國家安全威脅。因為有這條法律之後,人大常委會日後有權修訂這條法律,可快速地因應香港的國家安全形勢作出反應,通過修改法律令中央有效打擊在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個人或組織。
與此同時,中央都是採取防禦性措施,並非進攻地要剝奪香港人的某些人權自由,要在保障香港原有人權自由之上,維護國家安全。如果剝奪自由,只是那些危害國家安全的自由,因此,日後《基本法》23條立法變成次要的問題。但憲制上,中央亦不會單方面免除香港履行憲制責任的需要。
不過同時中央為自己制訂了應對香港局勢的機制,即是「港區國家安全」這條法律。這條法律頒布之後,對扭轉香港現有的形勢,無論主觀或客觀上,都有相當大的作用。客觀上,日後外部勢力,特別是美國或台灣勢力,在香港的活動空間將大為壓縮,美國和台灣更難通過培訓、資助、組織、指揮和策劃,在香港的各種動亂,利用香港為中國製造麻煩。
另一方面,香港的客觀政治局勢將出現變化。你可以看見,特區政府和建制勢力,因《國安法》出現,整個士氣有所鼓舞,鬥爭力度升級,團結性有所增強,亦反映在日後管治香港的過程中,中央政府加上特區政府,及建制派會形成更大、更廣泛的管治力量來面對外部勢力和本地敵對勢力的挑戰。
有《國家安全法》後,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彈力會大大加強,令特區政府更加能夠積極運用香港原有各種法律,來配合國家安全法,實施維護國家安全。
壓縮港獨激進派議會空間
與此同時,香港本地的敵對勢力,亦會走向萎縮和分化的過程,因為他們的政治活動空間會面對更加受到限制,令到他們很難在香港非常有效地運作,包括組織和動員各種各樣的力量挑起各種各樣的政治鬥爭,日後反對派的頭號人物亦是被攻擊和收拾的對象,令他們在港活動空間,特別在領導政治鬥爭方面的空間減少。加上,日後反對勢力進入議會利用議會挑戰國家主權,或奪取特區管治權或通過議會在社會進行政治動員都有限制。因為有《國安法》以後,加上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任何人想當議會議員,不論是立法會或區議會,他都不能做任何事情來表示自己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不擁護《基本法》。即使當議員之後,違反誓言和《國安法》,一樣可以被剝奪議員資格,對於反對派、港獨分子以至激進勢力,在議會的活動空間亦會大大被壓縮。
主觀上的變化,香港人、外部勢力及反對派一向以為中央不會在香港強硬出手,
因為以為中央會懼怕民意,特別如果你在香港組織龐大的政治反對力量,中央必會退縮。第二,他們覺得中央會害怕美國對香港制裁,害怕美國對中國制裁,因此以為找到美國對自己的支持,自然會迫使中央就範,即使不完全就範,都會滿足部分要求,強化反對派在港的政治影響力。但今次中央強硬出手,改變了香港人、反對派及外部勢力的心理預期,即不能假設過去那種依靠群眾動員,尋找西方向中國施壓,就可以改變中國政府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
今次中央出手,好多人的政治心理預期都會出現改變,令其更不願意響應、參加內外反對或敵對勢力所策動的各種行動和鬥爭。因為不單認為這對中央無效,甚至可能為自己帶來沉重的代價,所以今次中央的做法對反對派和外部勢力造成沉重打擊,亦有利中央進一步團結建制派、團結特區政府,在新的形勢下,愛國力量日後的擴大,招兵買馬或團結會有所增強,愛國力量和反對勢力的力量將此消彼長。劉兆佳相信,愛國力量會有進一步發展的空間,而反對力量會進一步萎縮。與此同時,由於中國進一步參與香港事務來抵消外部勢力的威脅,中國中央在港的影響力會進一步抬頭,外部勢力的影響力會進一步萎縮。
基本上,在人大常委會頒布「港區國安法」以後,會引發一連串香港內部的政治生態和形勢,一種比較徹底性的轉變,令日後香港的管治會變得更加暢順。香港再不能構成國家安全的威脅,而愛國者治港這個基本的要求和原則,有更大的機會去實踐出來。
令香港全面貫徹一國兩制
劉兆佳覺得每次中央出手,反而會令一國兩制有更加長期存在的空間和可能。他引用鄧小平先生的講法,一國兩制要成功,有兩個大前提或支柱。
第一,中央願意尊重香港原有的制度和生活方式,大體上劉兆佳覺得中央已經做到。但好多時,香港人覺得中央對香港做了很多不利的事情,但實際上與中央沒有什麼關係。而是整個中國崛起對香港帶來社會、經濟、文化和民生的衝擊,而造成很多人覺得自己的利益受損,甚至擔心香港原有的制度和生活方式保不住。因此他們將這些怨氣遷怒於中央,即將一些社會、經濟和文化變遷政治化,作為向中央鬥爭的理由。
第二條支柱就是香港要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香港不能變成危害國家安全的顛覆和滲透基地。劉兆佳表示,原本要做好這些支柱工作,要由香港特區自己去做。既然經過20多年都做不到,如果繼續下去,反而一國兩制的兩條支柱其中之一,即香港要維護國家安全這個部分無法達至的時候,反而一國兩制實踐下去時,對香港不利、對中央不利、對國家不利,可能根本無法維持下去。但中央今次出手,實際上幫香港修補了這條支柱,強化這條支柱,令香港有足夠能力維護國家安全,因此履行了香港對國家的承諾,令香港可以更全面地貫徹中央的一國兩制方針。
這樣的做法當然會對某部分人的自由或人權會產生某些限制也不奇怪。任何國家的國家安全法例某程度上都對某部分人的人權自由作出限制。現在美國許多國家安全法律,特別是《愛國者法》,對美國人的私隱衝擊相當嚴重。
《國家安全法》對香港所擁有的基本自由不會有太大影響
中央既然出手,基本上採取一種防守性措施,防止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威脅。因此劉兆佳相信《國家安全法》對香港所擁有的基本自由不會有太大影響,但會令那些想利用香港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他們的活動空間和自由大為壓縮,這也是《國家安全法》希望達到的目標。
當然,這樣的做法自然會引起一些人批評,但劉兆佳認為,在兩害權其輕的情況下,保持一國兩制行之久遠,乃至對某些意圖不軌的人之自由作出限制,恐怕更加重要。
劉兆佳「港區國安法」專訪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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