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大灣區解決香港土地問題

毫無疑問,大灣區的發展規劃對香港本身的經濟發展有積極的作用。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即將公布。連日來,政府官員和商界人士紛紛發言以助聲勢。政務司長張建宗在網誌撰文,形容大灣區的規模和發展潛力,媲美紐約灣區、東京灣區和三藩市灣區,宣布政府將成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辦公室」,負責統籌落實大灣區發展規劃的工作。港鐵主席馬時亨呼籲港人抓緊機遇,並建議年輕人考慮在大灣區居住,每日乘坐高鐵往香港上班(有幾多打工仔付得起每月萬元交通費?)前特首、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更稱港人應接受「大灣區人」這個新身份。

政府宜將目光放大

毫無疑問,大灣區的發展規劃對香港本身的經濟發展有積極的作用。我早前亦撰文,建議港府可以推動香港可以成為大灣區公共管理培訓中心。不過,大灣區與張司長提到的其他國家的灣區不同之處,是後者全部都是實行一個制度,而香港(和澳門)則是實行與大灣區其他地方不同的制度。在這方面,國家總理李克強已清楚表明,大灣區發展過程會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等方針。事實上,香港保持與內地不同的法律、司法、知識產權等制度,以至在國際經貿關係上的獨立地位,對大灣區的經濟發展有百利而無一弊。所以港人不應自視為大灣區人這樣簡單。

今天,港府以鼓勵港人北上創業,甚至定居的思維去看香港在大灣區發展的機遇。既然如此,我建議港府不妨把眼光放得大些。現時香港最大的問題是沒有足夠可用的土地去興建房屋。無論政府如何迴避,人口增長與房屋需求不可能沒有關係。容許內地人士來港家庭團聚的每日150個單程證政策,便成為不少輪候公屋多年或不能置業的年輕人心中一根刺。

我曾撰文指出,在香港與內地近年經濟發展此消彼長的情況下,家庭團聚必須在香港的理由,不再令人信服。既然官商眾口一詞,推銷大灣區「一小時生活圈」,有家庭成員在內地的港人,為何不可以把握機會回內地發展及定居?為了鼓勵這類港人,政府可以首先將單程證配額減半至75個,而將成立的「大灣區辦公室」可以進一步研究其他細節,包括是否可以在大灣區某地興建方便家庭團聚的「香港城」。推而廣之,一些非房屋活動或設施(如高球場、安老院等)能否北移,以便騰空土地興建房屋?篇幅所限,我會在土地大辯論的系列文章中詳細討論這個解決香港土地問的構思。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王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