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動被查封的報紙

筆者翻出三份1967年被港英政府查封的左派報紙,向大家簡單介紹當年政府怎樣動用同樣的緊急法,去對付左派報紙。

近日傳聞香港特區政府會引用緊急法,去消滅反修例抗爭運動的反對聲音,筆者於是從舊書堆裏翻出三份1967年被港英政府查封的左派報紙,向大家簡單介紹當年政府怎樣動用同樣的緊急法,去對付左派報紙。

1967年5月新蒲崗人造膠花廠發生工潮,左派工會介入,迅速演變成暴動,全港大小左派報章,包括《大公》、《文匯》、《晶報》、《商報》、《新晚報》、《田豐日報》、《香港夜報》和《新午報》,連續多天在報紙上炮轟港英政府逼害香港同胞,這些愛國報章得到北京當權派的默許和支持,大肆抨擊時任港督的戴麟趾,要他滾回英國祖家。

港英政府查封三份左派報紙

6月2日《香港夜報》和《新午報》同時大字標題報道「中共艦隊開入本港」,搞到香港人心惶惶,港英政府終在8月9日凌晨根據緊急法同一天查封了《田豐日報》、《香港夜報》和《新午報》這3份左派小報(或稱為左派外圍報紙),對《大公》、《文匯》和其他幾份左報則按兵不動,以免引起更大的中英外交風波。被查封的3份小報負責人潘懷偉、胡棣周、陳艷娟和承印3報的南昌印務的翟暖暉和李少雄等人被拘捕和檢控。

《新午報》7月25日的社論「華警夢醒矣」,被控「刊登文字圖引起警隊不滿」,觸犯警察條例第62條。

1967年6月2日,兩份左報同時報道中共炮艦開入香港,引起人心惶惶。
1967年6月2日,兩份左報同時報道中共炮艦開入香港,引起人心惶惶。

《香港夜報》6月2日刊登新聞標題為「中共三十艘炮艦大示威,闖進兄弟島海面截查港緝私船」,被控「刊登虛假消息」,觸犯出版管制條例。

《田豐日報》7月2日發表標題為「犧牲鷹犬也難卸罪責」的短評,被控「刊登煽動性文字」,觸犯煽動條例。

各人共被控21條控罪,其中觸犯警察條例4條,觸犯煽動條例14條,觸犯出版管制條例3條,各罪名合判入獄共9年,但同期執行,故實際判刑3年,各人服刑兩年多後便出獄。

潘懷偉精研馬經,有「馬王潘」之稱,他負責的《田豐日報》有大量馬經讀者。據說潘入獄服刑期間,因不時向獄卒提供賽馬貼士,令獄卒有斬獲,因此得到優待,其他囚犯也不敢向馬王潘動粗。

翟暖暉晚年(2014年)出版了《赤柱囚徒》一書,回憶他親身經歷1967年暴動和被捕判囚經過,值得細讀。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鄭明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