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在周三晚出席福布斯全球總裁會議時表示,她在參選時提出的「兩級制」利得稅將會落實,更聲稱正在研究將原先提議的減稅幅度增加,令更多中小企和初創企業受惠。
特區政府坐擁豐厚財政儲備,採用減稅來幫助市民和企業絕對是好事,但問題是怎樣令政府的措施達到預期效果。誠然,香港的中小企約有33萬家,提供接近130萬個職位,佔香港總就業人數(剔除公務員就業人數)四成六,因此,降低利得稅是有助中小企和初創企業的財務狀況。然而,這次減利得稅只適用於公司首200萬元利潤,如果公司盈利只是幾十萬元,所得的稅務減免也不外乎每年幾萬元或每個月幾千元,真是買鹽唔夠鹹,買糖唔夠甜,不過,總好過冇!
20萬中小企被拒諸門外
筆者翻查利得稅紀錄,在2006-07年至2009-10年期間,利潤平均每年不超過200萬元的企業有6萬多家,約佔當時有繳交利得稅的企業總數八成。以這些數據推算,一旦林鄭落實「兩級制」利得稅減稅計劃,筆者估計在2017-18課稅年將有8萬多間企業直接受惠,約佔現時中小企總數兩成半。
從大數來看,8萬多間中小企將會享受到林鄭的減稅大計,但剩餘的20多萬間仍然虧損的中小企(假設這些企業沒有造數)卻被拒諸門外。是否有辦法幫助這些仍在苦苦經營的中小企,筆者認為在這方面林鄭是有責任做多些工夫的。
根據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的估計,這項稅務改革將會令庫房少收超過50億元。究竟最終政府的稅收損失是否如財爺所預計?答案並不太重要,反而筆者較關注的是有多少企業利用這個稅務優惠來減低額外的稅務開支?其實,大家也明白企業是以利益最大化為目標,一旦有機會降低開支,大部分企業也想盡辦法去賺盡的。
以筆者推算,利潤處於200萬以上至1,000萬以下的公司逾1萬家。如果部分公司拆細,例如一間公司變為兩間公司運作,而這做法又不會影響營運,加上拆細的成本又不是太大,在這情況下,企業是有很強誘因來拆細公司以享受更大的稅務優惠,所以政府絕對不要低估這部分稅收的損失。
另外一個問題是,這種「兩級制」利得稅對大企業來說是沒有太大幫助,大公司會覺得「兩級制」利得稅優惠相對其公司利潤,只是九牛一毛,因此,林鄭的減利得稅大計是不會吸引更加多的國際大公司來港設立海外分行的。這稅務優惠對提升本港的競爭力是有限的。
原刊於《蘋果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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