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失憶觸發長者綜援爭議

老人綜援一減「高額援助」一加,政策其實沒政客和傳媒所描述的刻薄(當然也不見得闊綽)。

「面不紅、耳不赤!」「左耳入、右耳出!」「虐老!」

政府下月將長者綜援年齡限制由60歲增至65歲,令泛民建制難得有共識反對,傳媒以大量感人報道和應。眼見一張又一張老人賣紙皮照,全民聲討是意料中事。忽然全港溫情洋溢,好關心60至64歲貧窮長者。

成件事最有趣地方在於此政策並非新鮮事,而是兩年前特首梁振英在其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出來的。當時我在本欄寫過一篇《退保政策的離奇邏輯》(2017年1月20日)討論,節錄如下:

「『優化』老人福利政策主要有三項:『增加一層高額援助』向符合資產資格的長者提供每人每月3435元的高額津貼、放寬『長生津』的資產限制、將老人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

原文複雜不易參透。為方便大家了解,我將政策『繙譯』成兩點:一,所謂『高額援助』只是門檻較低但金額一樣的老人綜援。將老人綜援年齡改為65歲,兩個政策變得幾乎一樣。保留老人綜援,兩個政策並存,架床疊屋之至。二,『高額援助』(即老人綜援)和『長生津』門檻降低將會增加,同時取消60至64歲老人綜援又慳了一筆。老人福利開支是加是減難以預計。」

老人福利制修修補補

當年政府為回應全民退保,將老人福利制修修補補,在「長生津」和「老人綜援」間加插「高額援助」,對65歲或以上長者更慷慨,但又提高年齡限制節省開支,跟當年我們支持的長壽保險方案相差十萬八千里。

離奇的是當年的建議沒引起激烈討論,不見政客義正詞嚴的炮轟(後來支持或缺席預算案投票就不用我多提了),緊跟民意起舞的一眾專家學者評論員也沒有悲天憫人起來,一般市民就更加轉個頭已唔記得。

兩年後才如夢初醒,有點滑稽也有點荒謬。

以我同情的了解,政府提高年齡要求,一來為跟「長生津」條件一致,二來為控制開支。去年6月開始實行的「高額援助」門檻比老人綜援低,在舊制下只能領取「長生津」但不符老人綜援資格的65歲或以上長者,現在可領取等同老人綜援的較高金額。老人綜援一減「高額援助」一加,政策其實沒政客和傳媒所描述的刻薄(當然也不見得闊綽)。

比全民失憶更離奇是仍未見政府高官出來解釋政策原意,只有特首一人以戰鬥格金句呃嬲,令一直少人理會的政策變原子彈。

原來,old news真係可以好exciting!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曾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