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國超級富豪肖建華在香港失蹤的新聞,在本地及國際社會均有廣泛報導。
有未經證實的報導指稱這位人稱「千億莊家」的金融鉅子,懷疑因在內地涉及與權貴生意往來,成為反貪腐行動的打擊對象,從香港被挾持返回內地。
這宗失蹤事件再度惹人疑慮,認為北京政府罔顧香港自治權和司法獨立的情況日趨嚴重。反對派某立法會議員慨嘆面對北京政府專斷獨行,特區政府軟弱無力。
然而,對內地或香港的富豪而言,這並非關注重點。所謂「挾持」回內地之舉,關鍵信息在於:各地富商若與內地掌權者有生意上不規範的合作,均存有危險性。
在人類歷史不同時期,或世界各地各種文化中,富商巨賈無不忌憚當政者,在業務上每多步步為營,其中包括下列三大顧慮。
規管苛稅重擔
商界首項顧慮:諸多規管和被徵重稅,大大削弱營商的靈活性;早前美國總統特朗普宣報放寬規管和減稅,股市隨即應聲上揚。
一般而言,規管會增加固定成本,對小企業造成較沉重負擔,加稅則對大商家影響較大,商界自然傾向支持對規管營商知所節制的有限度政府。
事實上,對這類措施的顧慮屬較為現代的觀念,在世界各地相繼確立官僚制度,實施規管與徵稅後才出現;工業化年代以前的農業經濟時期,執行國家政令須靠其他機制。在歐洲封建時代,尚未建立官僚制度,農產品徵稅須靠地方貴族,是以雖受國君統治,地方貴族仍相當獨立自主。
中國擁有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官僚制度,但由於以農立國,稅收不足以支付官吏俸祿,貪污成風,無法改變,一旦朝政敗壞,綱紀廢弛,貪贜枉法的歪風便會大盛。
至於伊斯蘭國家,管治缺乏官僚制度,往往以征伐和充公民產方式作為國庫收入來源;國家統治者蘇丹(sultan),則靠分配從征伐中所掠得的財物,以維繫屬下部落歸順之心。
沒收財產威脅
商界第二項顧慮:政府在決策上肆意妄為。各地歷代富商大賈,莫不擔心被君主、蘇丹或皇帝任意充公財產,甚至慘遭羅織罪名;所以他們都會儘量把財富隱藏,但若財富以土地產業為主,則難以掩藏。
伊斯蘭國家的富商例必將其名下不動產交由伊斯蘭信託基金管理,稱為「瓦合甫」(waqf)或「奉獻基金」,指定專供某方面慈善用途的捐獻,例如清真寺、校舍、燈塔、孤兒院、居住社區的供水設施等等,而受惠者不一定是伊斯蘭信徒,可見這類信託基金頗為共融。
伊斯蘭信託基金旗下資產,成為富人後代的永久收入來源,免於被徵稅或充公。基金用作慈善用途,被視為神聖,統治者為免負上瀆神之名,亦甘願尊重有關財產的私有權,予以保障。
伊斯蘭信託基金有為國履行社會服務之實,如此安排更可視為統治者與富人之間的不明文契約。透過基金履行善舉,富人可為後代保存部份私有財產,不過社會資源卻未能物盡其用,少不免削弱經濟增長。
工業化時代以前,不論在中國、印度或歐洲各地社會,富有人家均採取類似方式,務求財產不被國家染指。
公私合營隱患
商界第三項顧慮:成為統治者的生意夥伴。與國家合作營商無疑是雙刃劍格局,一方面可迅速得到壟斷特權、謀取厚利,但同時受制於統治者;更堪虞者在於引起貪污,為謀特權而鼓吹尋租,令商家淪為政治說客或政客附庸。
歷史上最初的優惠安排,通常是帝王賦予寵愛商家的專營權。1670年,魯珀特王子(Prince Rupert)及其兩名法國商業夥伴獲英皇頒授專營權,開辦後來名為哈德遜灣公司(Hudson’s Bay Company)的業務,獨享加拿大北部地區的商貿權益,經營範圍相等於六個法國之大。
阿當史密斯(Adam Smith)所處年代,正值重商主義(mercantilism)大盛,商貿活動旨在富國,商家就是與國家分享利益的代理人,商務一概以國家頒授的專營權形式進行。在其名著《國富論》(Wealth of Nations)中,阿當史密斯抨擊壟斷作為營商之道,主張以競爭取而代之。
時至今日,一般經濟學課程都會講授競爭有助促進創新、提升生產力、善用資源,從而惠及消費者等道理;史密斯革命性的主張,在於指出國富繫於消費者的富足,而非統治者之富貴。
要實行這位經濟巨匠的市場競爭之道,起碼要法治完善,具備有助公平競爭的環境,統治者又樂於在一視同仁、尊重他人私有產權的大前提下,約束對追求自我膨脹的一己衝動。這些制度安排可為史密斯倡議的經濟制度提供所須條件,卻仍未足以在道德層面確立有關主張的認受性。
人類歷史發展至今,不同社會都把追逐財利的行徑視為市儈,甚或大加撻伐。商家在人類社會中一向地位低下,重商主義所以獲接納,只因高舉惠國旗號以拓展商務。要推廣阿當史密斯的市場競爭觀念,必須視商貿尋求自身利益之舉為惠及大眾的可敬功業,而非為害社會的可鄙行為。
不予唾棄,反而推崇布爾喬亞(Bourgeois)的觀念,在人類文明史上實屬創舉。1517至1789年超過兩個半世紀期間,歷經意想不到的宗教改革和法國大革命之後,歐洲西北部孕育出一股嶄新的自由風氣,更由此捲起商貿熱潮。重商觀念促使全球人口從日用開支平均只得三美元的艱難歲月,邁進今日普遍活得豐盛而有尊嚴的盛世, Deidre McCloskey教授列舉布爾喬亞的七大優點如下:
「精打細算」:低價買入,高價賣出;交易而非侵佔;三思而後行;追求卓越,手法幹練。
「氣度沉穩」:善於積聚;營商處世,著重自學;以客為專;堅拒欺詐;處處反躬自省,尋求互讓之道。
「剛正不阿」:堅從正道求取私有財產;論功行賞;表揚勞動;打破特權;用人唯才而非唯親;不妒忌別人成就;將創意付諸實行。
「奮勇無懼」:開創新業務;敢於轉變;不畏破產收場;接受新意念;新一天,新開始,樂於接受新挑戰;拒與宣稱資本主義已死的悲觀派同一見識。
「愛己及人」:關顧至親,同樣關顧員工、夥伴、同事、顧客,以至廣大市民,並以全人類福祉為念。
「信念堅定」:敬重商界同業;標誌輝煌往績;承傳經商、學習、宗教各種傳統;回溯過去,確立身份;
「滿懷希望」:構思更佳任務;賦予日常工作使命感;視辛勞工作為神聖任務。」
布爾喬亞價值
布爾喬亞價值遍地開花,同時為改善物質及精神世界帶來新機遇。現今世代的經濟大事並非經濟大衰退,而是中國、印度開始接納阿當史密斯的經濟觀和香港經驗,並且對久被否定的布爾喬亞重新賦予尊嚴和自由,從而大大激發經濟增長。
毋庸置疑,如此翻天覆地的經濟轉型總會荊棘滿途,對早於二千多年前就已設立官僚制度的古國而言尤甚;縱然人人寄予厚望,中國重建國家與市場關係的前路,難免曲折漫長。
假使香港的布爾喬亞價值得到認同,商人受到尊重,未來發展將維持繁榮;若仍繼續享有一貫自由,香港人亦不必懼於肖建華失蹤事件,畢竟其發跡主要乃是國家與內地市場關係持續轉型的副產品。
政府若繼續保持規管寬鬆、稅率偏低,則商家應無懼於上文所述的首項顧慮;若政府不會任意充公商家財富,則第二項顧慮自然消失於無形;不過第三項依然存在,也就是阿當史密斯在其身處時代所擔憂的商業活動,亦即商人與國家合作營商,而卻不獲以法治為據,相信這亦是發生市民失蹤事件的原因。
原刊於《信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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