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更多港人可以置業 80萬公屋已足是好事

林鄭月娥的80萬公屋已足夠說法,不少評論認為是把公屋供應封頂。但事實上問題並不關乎封頂與否,而是政府有多大能力把協助港人置業的目標落實。

房屋政策之難,在於難有共識。最新一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明報》訪問時說,80萬公屋「已足夠照顧基層家庭需要」,未來大部分新建公屋可轉作「綠置屋」出售。話音剛落,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即公開表示異議,指行政長官估計太過樂觀,政府承諾未來10年(2017/18至2026/27年度)供應公屋20萬個單位,現在公屋單位76萬個,如果80萬就足夠,即未來10年只需供應4萬公屋單位,其餘16萬都會轉成綠置居,如此估算不切實際。

林鄭月娥的說法,是希望更多公屋輪候戶可以選擇購置單位做業主。這個想法,符合她首份施政報告宣示房策以「置業為主導」的目標。房委會是政府屬下的機構,不是應該配合特首的房策目標嗎?政府投放在房屋方面的資源龐大,房策的目標很重要,將會決定投放資源和政策的方向。現在特首的想法和房委會主事人之一有如此大差異,正是反映房屋問題之複雜,不但各持份者之間利益不同,連政府高層內部的意見也不統一(另一例子是林鄭月娥說會幫助市民置業上車,財政司長隨即表示現在樓價不斷攀升,不宜資助市民置業!)。

助市民成業主是政府房策重要一環

協助市民置業,從董建華政府開始就成為房策的主要目標,當年計劃是港人七成置業,八萬五房屋供應量就是據此而來。後來幾任特首沒有再提出具體港人置業的比例;然而協助市民成為業主,仍然是政府房策的其中重要一環。不少評論家認為政府不應鼓勵市民置業,因為樓價下跌時會成為負資產,徒添民心怨憤……然而無可否認,港人偏好磚頭文化、喜歡置業上車,不管什麼時候做的民調,結果都清楚顯示這一傾向。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在2011年公布了一項名為「香港市民置業態度及對政府房屋政策的評估」研究結果,指出有一半年輕人(51.3%)認為政府有責任協助市民置業;六成左右受訪者(68.5%)則贊成政府恢復興建居屋。事實上,居屋也是政府資助房屋(地價折讓),協助港人置業上車的其中一個途徑。由此可見,港人希望自置物業的確是民意大多數。這項調查雖在2011年完成,但相信有關數字──要求政府協助市民置業的訴求,現在只會更加強烈。

「有樓斯有財」觀念根深柢固

除了香港的數據,中大的研究也引經據典,說明「西方有不少研究都指出置業對個人、子女及社會都有好的影響」。例如研究顯示,父母置業對子女將來的置業機會及經濟能力都有正面影響;父母擁有自己的物業,更有能力在財政上幫助子女置業。退休生活方面,研究引用歐盟「人口變化及房屋財富」的研究數據,發現自置物業的長者面對的經濟壓力明顯較租住者少,有助退休人士維持生活水平及減低陷入貧窮的危機。

對香港人來說,上述有關置業的種種好處其實已是常識,毋須引經據典或用數據說明。港人身體力行兼且觀察多次經濟和樓市的起伏循環,大部分人都深信長線揸物業唔會輸的硬道理,故此渴望置業的心態只會升不會跌。香港的整體置業率由1971年的12.7%,逐步上升至2016年的50.4%,半數港人成為業主。其間政府並沒有如新加坡般推行長期的為民置業政策,卻有如此成績,主要就是「有土(樓)斯有財」的觀念根深柢固所致。

英政府出招助置業 比香港更進取

置業心態不單在香港,西方發達國同樣普遍。英國在2013年推出資助計劃”Help to Buy”,合資格買家只需付5%首期,由政府提供物業總值不超過20%的免息貸款,為期5年,目的是為了減輕年輕人置業的利息負擔。到2014年,英國政府再推”Starter Homes”計劃,為40歲以下的年輕人提供20%的買樓津貼,有關物業在5年內不得轉讓或出租。香港的首置上車盤計劃雷聲大雨點小,反而英國政府已接連出招協助年輕人置業,比香港更加進取。

有意見認為,林鄭月娥認為80萬公屋單位已足夠的言論,是受綠置居首次推出時超額申請17.7倍的理想成績誤導,因為以綠置居出售的景泰苑位處市區新蒲崗,條件較好、吸引力強,才能獲此佳績;如果屋邨位置較偏遠,則超額成績未必會如此理想。離島的居屋尚且有人購置,原因簡單,因為其價錢較低。如果有心推綠置居,樓宇的價格可以隨地區位置調節,偏遠的屋邨賣價低些,自然增加其吸引力,又怎會不愁沒有買家?

由於近幾年樓價大升,市民的置業階梯已經出現斷層。目前申請居屋的家庭月入上限為5.2萬元,意味政府設定為月入低於此數的家庭提供房屋津貼,而數據顯示全港住戶約有八成其月入都未達此一水平。換句話說,全港有八成住戶其實都符合獲房屋津貼的資格,輪候公屋或申請居屋的隊理應更長。

問題不關乎封頂與否

林鄭月娥的80萬公屋已足夠說法,不少評論認為是把公屋供應封頂。但事實上問題並不關乎封頂與否,而是政府有多大能力把協助港人置業的目標落實。

綠置居只是其中一個方法。王于漸教授主催的補貼置業計劃以凍結補地價金額、鼓勵市民補地價擁有物業,是另一個讓更多人成為業主的捷徑,也可以令更多物業在市場流轉。如果有更多港人可以置業,真的令80萬公屋已經足夠,其實是一件好事,又何須深責?

原刊於《明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陳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