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政府立法禁蒙面 葛珮帆:違法者不能跟執法者相提並論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前主席陳祖光、港區人大代表陳曉峰等昨日在立法會大樓內召開記者會,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主張參考外國的相關法律,禁止在非法集會現場蒙面,

港府研究引進《緊急條例》制定禁蒙面法,消息指,行政會議今日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預料會後將有公布。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前主席陳祖光、港區人大代表陳曉峰等昨日在立法會大樓內召開記者會,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主張參考外國的相關法律,禁止在非法集會現場蒙面,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 10 年。至於警員執勤時是否需要「一視同仁」,葛珮帆強調,違法者不能跟執法者相提並論。

葛珮帆指出,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暴力示威持續,已嚴重影響本地民生及經濟發展。近4個月來,蒙面的激進示威者以汽油彈、腐蝕性液體等攻擊警員、伏擊休班警員,甚至毆打意見不同的普通市民。

灺引述心理學研究指出,一個人在蒙面隱藏身份後,會傾向做出更加激烈的行為,蒙面者自恃可掩飾身份,便肆無忌憚地使用暴力,令警方執法、檢控、舉證的難度增加。

她強調,每個人都應有免於恐懼下生活的自由,因此必須找出方法,恢復香港的社會秩序,禁蒙面法應是可行的選項。

美加多國已立法 治安確有改善

葛珮帆相信,市民會因為禁蒙面法的阻嚇力,考慮不參與非法集會。她坦言,不是有了《禁毒法》,便會沒人吸毒,但有了禁毒條例,吸毒、販毒的人相信會少一些。

針對禁止蒙面立法「時機」的質疑,葛珮帆強調,沒有所謂「最佳時機」,但美國、加拿大、法國等國家的經驗顯示,禁止集會蒙面,治安確有改善。香港的特區政府必須用一切可行的辦法止暴制亂,包括考慮制定禁蒙面法。

她又強調,許多訂立禁蒙面法的西方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法國等,大部分是《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國,因此訂立禁蒙面法並不會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原則,也不會影響港人遊行集會的自由。

有人在政府總部請願,促請政府《禁蒙面法》立法。
有人在政府總部請願,促請政府《禁蒙面法》立法。

陳祖光:只是要求犯法者負責

有記者質疑警方執法時蒙面,一旦制訂禁蒙面法,是否應與與示威者「一視同仁」的問題。作為退休警務人員的陳祖光指出,禁蒙面法是打擊罪案的法律。不參加非法集結,便不會因為蒙面被捕。警察一般只在執行特別任務,或面對兇悍的匪徒時才會蒙面,例如飛虎隊,為的是保護執法者。現在連警察宿舍都被滋擾,警察的子女在學校也受到欺凌。警方只是要求犯法者對自己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吧了。葛珮帆則一再重申,違法者不能跟執法者相提並論,

「禁蒙面法推動組」參考多國的同類法律,認為加拿大的禁蒙面法相對寬鬆,較適合香港的情況。加拿大法例只禁止參與非法集結、暴亂的人蒙面,如因工作、駕駛、醫療等原因需要戴口罩或面罩則不犯法。

身為律師的陳曉峰進一步解釋,加拿大的普通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戴面罩不違法,他相信,推動禁蒙面法不會影響市民日常生活和言論自由。

記者會舉行期間,有「反黑金、反港獨關注組」成員在政府總部外高呼「譴責暴徒,蒙面犯法」及「不要暴力,市民受夠了」等口號,並遞交的請願信,特區政府派代表接收。

泛民反對 郭榮鏗料有人提司法覆核

而在其他場合,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香港大學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均反對引用《緊急條例》推行禁蒙面法,郭榮鏗認為一旦立法禁蒙面,將是香港「跌入極權社會的第一步」,他相信會有人提出司法覆核;張達明則認為,現時的問題並非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立法蒙面未必能止暴制亂。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