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的迷思(下)

對外能與不同持份者保持良好健康的關係,長遠則能提高公司的聲譽、競爭力和其持續性的發展。

企業社會責任的迷思(一) 上文提到,現今企業愈來愈重視推行對社會的責任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但效果往往未必如預期般理想,當中亦面對很多不同的批評。

首先,對推行企業社會責任最大的批評,就是認為CSR只是window dressing – 門面功夫。很多大企業為了加強公司的聲譽和建立一個好形象,推行很多門面的社會企業活動,並作大量的公關宣傳。實質有沒有心去落實對社會的責任, 成為大眾的迷思。亦有評論認為一些企業以推行CSR作為 relationship marketing (關係營銷) 的工具。例如企業本身的產品未必十分健康,但透過進行不同種類的慈善、資助社區等活動,藉此淡化其負面形象或建立正面聯繫等。所以CSR被認為誇大了其社會功能。

推行CSR的動機可疑?

其實,成千上萬的企業中當中,總有一些企業推行CSR的動機是可疑的,正如現實中總有好人與壞人一樣。但是,總不能因一小撮人之不善而抹煞大部份推廣CSR企業的努力。筆者認為,無論企業推行CSR的目的是否純正,有CSR總比沒有CSR好,因為能夠令大眾受惠始終是一件好事。至於公司生意能否持續,還看企業本身產品和服務質素是否有競爭力 。沒有競爭力的產品,無論怎樣做window dressing 都是枉然。正如化妝落妝一樣,可掩飾一時,不可以掩飾一世。

另外一個對CSR的批評,就是需要花費金錢推行,而這些開支往往並不能帶來即時收益。在香港,中小企實踐企業社會責任,往往受制於有限的資金、時間以及人力資源。有很多中小企老闆認為推行CSR不是必須,要做的話卻要花費額外的開支去津貼保障員工或滿足顧客,這會為他們帶來財政壓力。另外著名的經濟學者如 Milton Friedman (1970) (註一),亦是反對企業實行CSR,認為企業最終目的是要為僱主帶來最大財政回報,而不是服務社會。公司要動用額外資源,包括人力物力去做一些公益慈善的活動,是浪費資源。更有人認為,即使有良心的企業,仍有機會面對員工不滿或產品不善的情況,故不如不做CSR,省錢省力。

對顧客提高服務質素 對員工推心置腹

其實企業要履行社會責任,是否一定用很多錢呢?不一定。一些履行社會責任的模式不用花費很多,甚至可以幫助企業節省開支。公司資源足夠的話,當然可以做得更多更廣,例如給員工額外優厚的福利,或為顧客提供更高質素的產品和服務, 或為社區推廣慈善活動等等。但是,即使是中小企亦絕對可以負擔一些低成本的CSR措施。例如在公司裏推廣節約能源;和供應商議價時,不要將價錢壓得太低,留一些餘地給供應商賺錢;對員工保障與關愛方面,可以盡量調節員工工作內容,減低不必要的OT;或適當的給予員工關懷、讚賞與肯定等等。筆者認識一些公司,會在每個員工生日當天送一張有主管簽名的生日賀卡,收卡的員工大多感到窩心。有些公司會推行彈性上班時間,好讓一些在職父母有多些時間處理家中事情。這些措施根本花費不多,但帶給員工的關顧感覺就會很大。 CSR 的推行,並非活動本身,而是背後的理念。要改變公司的理念需要時間,所以CSR所帶來的轉變是長期累積,而非短期間可以見效。

推動CSR不應只看舉辦甚麼活動,或做多少。而是要加強其價值觀的之傳播,包括:公平、真誠、關顧、重視企業監管、優質股東回饋及推動員工生活平衡等。並將其價值觀,轉成公司重要文化的一部份。企業目標與社會和其營商環境並不能分割。企業必須盡社會責任,不是因為有利潤才做,而是因為企業享受了豐厚的社會資源。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的過程中,只要有適切的配合,不但不會降低財政表現目標,相反,通過創造長期競爭力和管理源自經濟、環保和社會發展所帶來的風險,企業更可提升整體表現。由於現今不同的持份者往往期望企業能展示其社會責任和對環保問題起領導作用,企業的價值已經超愈單一的財政表現。所以,如果企業能有公平有效的內部監控程序,並為員工建立公平清晰的營商守則,絕對可以減低公司管理不善帶來的風險。對外能與不同持份者保持良好健康的關係,長遠則能提高公司的聲譽、競爭力和其持續性的發展。
(註一) Friedman, M. (1970, September 13).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 Th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陳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