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年少的偶像在紐約相遇。
高中時,讀了法國存在主義作家薩特(Jean-Paul Sartre)的小說《噁心》。這本書在說:人生沒有意義,人類卻有自由。為了找到意義,人必須做一連串選擇,並為這些選擇負全責。
如此沉重的責任,讓主角感到噁心。
讀了《噁心》,我發狂地抄寫薩特的句子,包括:「自由,是一種詛咒。一旦進入這世界,人就必須為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能為你的人生賦予意義的,只有你自己。」
不願進入任何體制的作家
雖是詛咒,薩特仍追求自由。他拒絕官方的認可,不願進入任何體制。1964年10月,他聽說瑞典學院準備把諾貝爾文學獎頒給他,特別寫信給瑞典學院的秘書長,表達他對諾貝爾獎的尊重,但說:「今年或未來,我都無法接受諾貝爾獎。」
但評審團已做決定,還是把獎給了他。薩特拒領。
薩特不願進入任何體制,包括婚姻。
1929年,24歲的薩特和21歲的西蒙波娃,展開一段「開放關係」。有愛情,不結婚,雙方都可跟別人約會,事後分享細節。這「開放關係」維持了51年,直到薩特過世。
兩人過世後,史料慢慢出爐,外人看到這段「開放關係」的複雜性。在他們追求感情自由的同時,也有很多對彼此的隱瞞,和對第三者的剝削。
我和薩特的緣分,隨着學生時代結束,劃下句點。畢業後開始為「存在」奔忙,沒時間再讀「存在主義」。「自由」也許是詛咒,但不會立刻應驗。「低薪」是更大的詛咒,月底就會沒錢。出國唸書時,我沒帶《噁心》,但帶了那本抄了薩特名言的筆記。
人必須做一系列的選擇,並且為這些選擇負全責。
我做了很多選擇,如今才會走進博物館,和年少的偶像巧遇。我本來是去看法國攝影家布雷松(Henri Cartier-Bresson)的展覽,沒想到一進去,就看到他拍薩特這張。1946年,巴黎「藝術橋」。那時,薩特、世界,都還很年輕。
人生選擇沒對錯
看着薩特的神情,我慢慢了解:
人生的選擇,其實都是「申論題」。
這些選擇沒有對或錯的標準。每個人依照自己性格、際遇、條件、資訊、和對主流看法在乎的程度,勾選了答案。
但不是選完就交卷了。當選擇的後果慢慢發生,我們對於自己和選項,便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比如說了解到單身不一定自由,成家不一定圓滿,而開放關係,也許在心態上是一個閉鎖的循環。
有了深刻了解,便可以開始申論,更自信地,為自己的人生,寫出考卷上沒有的選項。
離開博物館,回到家,找出那本抄了薩特句子的筆記本。看到《噁心》中另一句話:
「我想離開,去一個如魚得水的地方,一個不覺得自己是局外人的地方。」
我們都在,尋找那個地方。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