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將《中英聯合聲明》掛在咀邊,但究竟有多少人了解其來龍去脈,或認識聯合聲明的內容。我過去工作生涯中,其中有兩段時間曾經處理中英聯絡小組有關的工作事宜。
香港近代史始於1842年的鴉片戰爭,清政府戰敗割讓香港及九龍半島給英國,其後更將新界於1898年租借予英國,為期99年。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離租約屆滿不足20年,社會各界開始對香港不明朗前途感到擔憂。英國政府冀望於1997年7月1日以後繼續管治香港,於是與中國政府展開談判,嘗試提出以治權換取主權的建議,又嘗試採取拖字闕。但中國政府不為所動,堅持如期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多次表示如果談判無功而退,中國政府會於適當時間公布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的方案,就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保障香港繼續繁榮穩定。所以實情上,英國政府並沒有任何籌碼去主導談判。
《中英聯合聲明》是一項比較簡單的文件,開宗明義說明兩國政府一致認為通過協商妥善地解決歷史上遺留下來的香港問題,有助於維持香港的繁榮與穩定。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收回香港地區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聯合王國政府聲明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然後就闡述中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公開保證香港奉行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馬照跑,舞照跳,總共有12項。至於這些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落實情況則詳列於附件一。所有這些的條文都是中國政府為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所作出的安排。顯而易見英國政府對於這些安排是沒有任何話語權。
兩國政府交換的備忘錄
《中英聯合聲明》亦包括兩國政府交換的備忘錄。英方的備忘錄當然是完整地反映英國的取態,直接了當地作出規限在1997年7月1日以後任何人不得由於同香港的關係而取得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徹底關上移民大門。
《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之後,中國政府開展草擬《基本法》的工作,以聯合聲明的施政方針作為藍本,詳細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以《基本法》第8條為例,規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基本法》相牴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提供現今在香港落實的所有法律基礎,奠定我們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
最近有不少別有用心的人批評《基本法》的落實與原意不符,特別標榜各項《基本法》保障的自由受到侵蝕,同時拒絕落實雙普選。但事實上香港已是公認的世界示威之都,香港各項自由指數都處於世界前列,傳媒充斥對政府五花八門的批評,連法輪功也能在香港活動。這一切都是舉世公認的。至於雙普選,《基本法》是有所規定,雖然大家或許不完全認同《基本法》內所訂定的選舉方法,最佳處理的方法是向中央政府顯示及得到他們的信任,認為我們有能力及有信心在《基本法》的循序漸進框架上再向前行進。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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