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特首候選人簽署新聞自由約章

香港記者協會於今天(2017年3月10日)在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舉行特首候選人座談會。

香港記者協會於今天(2017年3月10日)在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舉行特首候選人座談會,分別邀請3名行政長官候選人輪流出席,3人均有簽署新聞自由約章。

胡:27條足以保障新聞自由

首先出場的胡國興肯定新聞自由的重要。他表示記者的努力令市民知道橫洲、鉛水事件,集體監察政府。在公眾對管治失信心的當下,新聞自由更加重要,新聞自由的保障,要民主改革、政府開放並行。

他期後談及政改的話題,認為一日香港未有普選,民意都不可透過選票彰顯,新政府面對立法會內外的反對,只會再做五年「跛腳鵝」。胡國興強調,會在政改通過後,才就《基本法》23條立法,23條立法時亦須引入27條對新聞、言論自由的保障。

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在問答環節中質問胡國興,若人大就27條釋法,屆時特首如何保障港人自由?胡國興表示,相信人大要釋法,也只可定義何謂言論自由,認為不可能釋法至「言論等於非言論」,又指估計不到未來會發生什麼事,要屆時才能判斷,又請林榮基解釋中央會如何釋法。

曾:不會向傳媒發律師信

其後出場的曾俊華表示香港目前有阻礙香港發展的負能量,非友即敵的心態、非黑即白的主張,阻礙政府施攻,令有益民生的政策不能落實,社會彌漫怨氣,首要是重建信任及港人的團結。

他又表示保護核心價值是政府當仁不讓的責任,包括言論、新聞、出版自由,傳媒有監察政府天職,一個有新聞自由的社會可以幫助下情上達,將不公平不公義的事撥亂反正,他明白、接受亦肯定傳媒監察。他指傳媒是第四權,除了監察社會,亦有助社會了解複雜問題,因此新聞界應享有編輯自主。

被問到是否同意過去5年本港新聞自由跌至最差的情況,他表示不懂得怎樣比較最好或最差,但認同過去幾年均富有挑戰性。被問到當選後可否承諾改變新聞自由的情況,例如立即開放所有網媒採訪權,曾俊華表示若有幸當選,希望能成為透明度高的政府,又指贊成需要加速開放網媒採訪權,因整個媒體環境已經改變,承諾當選後會研究配合到網媒採訪的制度。對於會否承諾每個月開一次記者會,他亦初步答應。

對於現任特首梁振英多次向新聞媒體發律師信,被問到是否認同這做法是打壓新聞自由,又能否承諾若當選不會向任何媒體發出律師信,曾俊華表示加入政府30多年來,未曾發出一封律師信,不認為未來幾年會改變這種做法。至於發律師信是否打壓新聞自由,他就叫記者去問一問梁振英,重申自己是不會做這些事。

林鄭月娥:免費電視牌照、港台非政務司長範疇

最後進場的林鄭月娥在開場發言中表示,自己在政綱中有提及新聞自由,而言論自由肯定是香港很重要的新聞價值,與新聞自由均受基本法保障。這個行業正受衝擊,其中一個傳媒機構在「在商言商」之下,或作出影響同工的決定,但同時傳媒界也不是沒有機遇。

林鄭月娥表示相信前線記者有希望香港更公義的熱誠,這亦是她加入政府的原因,她在大學時代亦曾為小販艇戶爭權益,但後來加入建制,希望嘗試在這個崗位中發揮,但強調要與各行的前線保持溝通。談及吹風會,她指,自己是做得最多記者會的主要官員之一,從不迴避見傳媒,亦甚少以「消息人士」身份發放訊息。

被問到對政府2013年決定發牌予九倉旗下的奇妙電視,卻不發牌予香港電視有何看法,林鄭月娥回應稱雖然已辭去政務司長職務,但不能透露政府內部機密資料,她個人則認為廣播政策應該寬鬆及多元。她期後又指出,在政府架構下廣播政策是屬於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而該局是直屬財政司長,又不點名批評另一候選人、時任財政司長曾俊華在發牌事件上什麼都沒講過。

另外,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代表問到林鄭月娥會否延續「陰乾港台」的政治任務,林太表示,一直表明會延續現屆政府的良好政策,但從來不認為本屆政府的廣播政策是良好。她承諾若當選,願意與港台高層商討到底是政策還是資源不足的問題,又重申「港台不是政務司長範疇」。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