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農曆年長假,終於看了電影《戰雲密報》。不明白戲名為何要這樣翻譯,很牽強,因為內容無關戰爭,何來「戰雲」?英文片名直接了當──The Post──講的是不少人都知道、做新聞的人更應該耳熟能詳,就是《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和美國政府之間就洩密與反洩密的一場「世紀之戰」!
很奇怪,以為新聞界才對這部電影感興趣,但原來朋友圈中不少已先睹為快。其中兩位好友(都非新聞界)更約我要來一次「專題研討」飯局,交流對這部電影的心得。
電影情節是真人真事,影評和不少評論文章都講述過電影的內容,這裏就不重複了。電影的張力,集中在《華盛頓郵報》獲得了五角大樓機密文件,總編輯堅決要去馬做大新聞,《華郵》的董事局成員、律師團隊都強烈反對。最後焦點落在報老闆Katharine Graham身上,到底是去還是不去、to print or not to print?新聞界的朋友,相信不少都經歷過這種兩難局面:去,怕會招惹官司;不去,就會失去了一條大新聞……
電影的結局,其實已是歷史,報老闆頂住壓力,在最後印刷死線前一聲令下去馬。梅麗史翠普飾演的Katharine Graham在作決定前的最後陳辭也很精采。她說:「這張不是我父親的報紙,也不是我丈夫的報紙;這張是我的報紙,我話事。不同意去馬的人請離開董事局。夜了,我要就寢。」一個寫入歷史的決定,就這樣一錘定音。環顧今天的新聞業界,還有沒有這種有識見、敢承擔的報老闆?
新聞界為了捍衛新聞自由、保障人民知情權而不惜和政府對簿公堂,最終勝利。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頒下的判辭說:"The press was to serve the governed, not the governors."聞之令人動容。這是報業的盛世、新聞界最美好的時光。然而,這一切可能都已成為歷史,只供憑弔、讓人回憶。
今時今日,「報業」已經潰不成軍,《華盛頓郵報》也在2013年易手,由Graham家族落入了亞馬遜總裁貝佐斯(Jeff Bezos)手中。事實上,當年《華郵》對抗尼克遜政府、不顧法院禁制令堅持刊出國防部機密文件,其他幾份大報也亦步亦趨,照樣在頭版刊登這些消息(《戰雲密報》中有一幕《華郵》總編輯把幾張大報排在枱上給Katharine Graham看,以證吾道不孤),以示不畏強權,展現了報業團結一致守護新聞自由的決心。可是,這幾份大報有多少份仍然生存?即使活下來,又尚有多少影響力?
《華盛頓郵報》叱咤一時,最終仍敵不過互聯網年代的衝擊。《金融時報》中文網在2013年8月有一篇評論《華郵》易手的文章,指「郵報令人懷念的並非丟失的利潤率,而是幾十年的編輯榮耀。紙媒已嚴重缺乏自信,如何重振這份報紙的新聞抱負和採編士氣,是貝佐斯最大的挑戰」。貝佐斯是科技人,從未做過新聞業。幾年下來,《華郵》再次受到關注,卻與爆大新聞無關,而是它已經「成功轉身」成為了一家科技公司──出售軟件服務Arc Publishing,成為了《華郵》主力收益來源之一,估計它最終可以為《華郵》帶來的盈利達到一億美元(可參考台灣網站INSIDE文章:〈華盛頓郵報,現在已是一家科技公司〉)。
很多人對《華郵》易手感到傷感,因為它代表的是傳統新聞業的最高標準和成就,以及新聞人為了堅持報道真相不惜觸怒政府、得罪銀行家而無法上市失去集資的機會。世上沒有免費午餐,新聞業也沒有。要做好新聞,就要有足夠財力。《戰雲密報》中《華郵》一名董事問:「上市招股價如果從25美元減至24.5美元,會有什麼影響?」Katharine Graham說:「我們會少了130萬美元,這筆錢足以聘請25名優秀記者!」無財不行,新聞質素要有財力去支持,這應該是常識吧。
互聯網介入媒體 一切重新改寫
自己還在新聞業界的時候經常在想,香港媒體很難頂得住來自政治和經濟上的壓力,容易「跪低」妥協,但何以美國的報業「硬淨」得多?答案應該是財力:美國市場大,不是一兩家企業要封殺你就足以令媒體收聲。有質素、有讀者的媒體,你不落廣告,大把人爭着落,媒體自然有底氣挺起腰桿做新聞!可是,自從互聯網出現並介入媒體之後,一切都重新改寫……
像《華郵》這種傳統老牌媒體沒落之後,新聞自由還可以靠誰支撐?我認為,擔心是不必要的。經過報業與政府打官司而奠定的新聞自由、人民要有知情權、政府不能以「國家機密」為理由對人民隱瞞真相等觀念,已經深入人心。政府要透明、人民要知情,成為了普世價值,不管什麼政府都走不了回頭路。而傳統的新聞業走下坡,接力捍衛人民知情權的,是一批網絡黑客。
近幾年能夠爆出驚天大新聞的,不再是《華郵》或《紐約時報》,而是「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仍被通緝;「維基解密」自稱目標是協助知情人讓組織、企業、政府在陽光下運作,是一個無國界非盈利的互聯網媒體);是提供「巴拿馬文件」(Panama Papers)和「天堂文件」(Paradise Papers),揭露大批各國政要、富豪、名人透過離岸公司進行不法活動的不知名黑客。他們真正身分是誰,無人得知;但他們提供的機密文件,卻讓世人知道了大量以往無法得悉的知名人士的驚人地下活動!當然還有中情局的斯諾登,他提供的機密令人得知美國政府如何大規模地監控互聯網。
人民知情權 何懼會消失
他們都不是記者,也並非擁有新聞媒體。他們「爆料」目的不是為牟利,而是為了揭露真相、還世人知情權。他們做的,和當年的《華郵》、《紐約時報》做的並無分別。正是「一雞死一雞鳴」,當傳統媒體不敢再發聲時,網絡上已經冒出了無數新媒體,運用科技打造的平台繼續爆料、繼續揭露、繼續批評,新聞自由和人民知情權又何懼會消失?
《戰雲密報》肯定還有續集,但戲名應該不會是「The Post」,或許會是「The Internet」。
原刊於《明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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