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0月22日
攜同兒子和屋侖徒弟羅拔貝加(Robert Baker),上無線的《歡樂今宵》做訪問及表演功夫,為即將上畫的《唐山大兄》做宣傳。《精武門》在此際開拍,貝加會在該片扮演俄國打手。
1971年10月28日
致函華納總裁TedAshley,報告《唐山大兄》的「成功」(只試映,尚未正式公映),並討論華納早前提出的工作方案,謂他已與律師討論過,在現方案下加多兩個條件:華納須給他每年四個月的時間返港拍戲,和讓他在電視片集的品牌商品利潤中分一杯羹。此信無講明是那齣電視片集,估計應是《功夫》。此亦說明,當時李小龍對荷李活,仍是有很大期望的。
1971年10月31日
《唐山大兄》正式公映,引起轟動,打破香港有史以來的中西電影票房紀錄。自此,李小龍亦多了一個嘉禾宣傳的「李三腳」外號。這是嘉禾創業一年半以來第十二部電影,之前已有《獨臂刀大戰盲俠》、《天龍八將》和《鬼怒川》等佳作與邵氏交鋒。其實,《唐山大兄》在公映前已多次試眏午夜場和早場,初次試眏後,嘉禾決定要作部份修改,尤其是一些「兒童不宜」的鏡頭,所以要推遲至月尾才正式公映。
馬來西亞粵語歌手鄭錦昌,用二十多年前朱兆良的廣東音樂〈龍飛鳳舞〉,譜上與《唐山大兄》劇情相關的俗套歌詞(郭炳堅作詞),以電影同名為曲名在翌年發表,唱到街知巷聞。
1971年12月7日(31歲)
接獲華納書面通知,《功夫》電視片集已選由大衛嘉烈甸(David Carradine)擔當主演。眾多中英文獻(尤其是蓮達的書作),對此都大做文章,直指荷李活歧視華人。實情是當年的美國和荷李活,雖仍普遍對華人待遇不公,但作為商品的電視劇,又怎能不理會大部分西人顧客的喜好?
平心而論,《功夫》故事講一個叫甘貴祥(混血兒)的中國少林寺武僧,清末時因避禍流落美國西部,他是一個外表文靜、心地善良的和尚,深藏不露的武功,只在危急關頭下才以極低調的方式使用,而嘉烈甸別樹一格的演譯,打起上來似耍太極、跳芭蕾舞,如果由李小龍演,肯定要改寫成另一個故事。《功夫》片集在美加的大受歡迎(63集,三個季度,1975年4月最後一集,在李死後近兩年),嘉烈甸的演譯和創新的功夫/牛仔配搭是主因。
李小龍當時已決心返港發展,從舉家遷港和《唐山大兄》成功的事實可說明,而他在前月給華納的信中,額外加上的两個合約條件,亦有可能影響華納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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