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巴黎遇上黃背心

這是我們第三次到巴黎了,在七十年代末,曾經住了一年。2007年夏天,停留了兩天,今次會停留五晚。

6月29日(星期六)

離開尼斯,乘12:45 PM的飛機去巴黎,要兩個小時。酒店替我們叫了一架Uber車,5分鐘即到。酒店在內街,車停在大街上,司機二話不說,兩手替我們拿起兩件行李,急步行去停在約150米外七人位的大房車。周末街上行人不多,車行極迅速,約20分鐘已抵機場,機場內的溫度計指着32°C,不是太熱。

Check-in已全自動化了,站在自動吐票機前,放入護照、取上機卡、行李條,貼上,自己放在行李運輸帶。我們買的是法國國內機票,行李重量要另外付費,二件行李要付€70,本來要apps付款,但我們弄不好,終於要到櫃檯用信用卡付款,搞得滿頭大汗,幸而得一位空姐幫助,費了差不多半小時,最後入候機室。飛機上,喝了一個多月以來的第一杯熱英式奶茶(牛奶+糖),味道甘香,甜美。離港後喝的最多的是Coke Zero,另外是白開水;所以肚子常常感到太涼,幸而沒有肚瀉。

下了飛機,直去取行李處,但到達前,一位空姐宣布可能有爆炸品在附近出現,帶我們直出arrival hall等候。等候期間,有一隊約五、六個全副軍裝軍士走進取行李處,氣氛頗緊張,然等侯的人都相當安靜。約半小時後,解封,我們取了行李出機場,在應否搭「的士」的問題上我和Anita有爭議。來回飛機場,我向來主張坐「的士」,因拿着笨重的行李,不值得太花體力移動,她認為今早從Nice去機場,價€45,不值得;這個巴黎Orly機場去市區,未知價多久,恐怕會太貴。我認為最重要的是要保持體力不透支;我堅持下,我們乘「的士」到酒店,價錢只是€30而已,原來從機場到市區,全是定價,就像在馬德里一樣,早知如此,不必爭拗了。這是我們第三次到巴黎了,在七十年代末,曾經住了一年。2007年夏天,停留了兩天,今次會停留五晚。

司機是一個黑人年輕女士,她全程十分開心,笑口盈盈,開着收音機的音樂,十分輕聲,不覺煩擾,除音樂輕微擺動身體,我們也覺得十分享受。到了市區,行車有些受阻,在一個交通燈前,停了頗久,她用英語說是黃背心的示威者在遊行,我說已經個多月了,還未平息?「還有零星的示威,比以前好多了。」她說,仍然輕聲享受着音樂。

巴黎的盧森堡公園一景。
巴黎的盧森堡公園一景。

旅途最好的酒店

原來我們的酒店就在巴黎鐵塔附近,在酒店前面,一抬頭就望見氣勢宏壯高聳無比的鐵塔;酒店接待處寬敞,遊人不多,房間也大,約有250平方呎,房內有kettle,可以煲熱水,十分難得,並有咖啡/茶等供應;牆壁全是白色,頗為新潮,電視機有48吋大,四星級的設備,大概是沿途我們住的最好酒店了,我們會在這酒店五晚也。

在酒店休息到7:00 PM才出外吃晚餐。我們酒店的接待處有兩個大堂,其中一個大堂連接餐廳,另一個則有紀念品店及服裝店;行出酒店門外,就是一條約100公尺的小街;右手是另一間酒店,左手邊則是澳洲大使館(Australian Embassy),再行幾分鐘就見到一個高架地鐵站。離地鐵站不遠,走進一間家庭式經營的日本小鋪,餐牌上有不同的定食組合。我叫了一客,包有:meso湯、魚生四塊、壽司三塊、餃子六隻、雞塊二串以及一碗米飯,十分豐富,價錢只是€14.5; Anita叫了另一個定食:雞串四支、魚生六塊、壽司四塊、白飯一碗,是€16.5,真是太便宜了。

在Google查了巴黎的最佳五間英文書店,有一)W.H. Smith;二)The Abbey Bookshop;三)San Francisco Shop;四)Shakespeare and Co.;五)Libraririe Calgnani。有時間會遊一遊。

收到巴黎L的短訊,擬定巴黎和T的約會餐廳是Montparnasse。Montparnasse在七十年代,曾擁有巴黎的最高建築物。至於與C,不見也罷了。

雖然自七十年代已相認識,我和C減少聯絡的原因,也有一段頗長的因由。話說我、C以及另一位老朋友D是中大的同學,畢業後各自發展自己的事業,C七十年中遠去法國留學,至八十年代後期, C似乎在一間法國銀行工作,他娶了一個法國女子,並育有一子一女,D已是香港一間著名地產代理公司的創辦人兼大老闆。C回港時,我們常有聚會吃飯,或者去D居所長談。後C到香港協助法國公司創辦連鎖快餐店的時候,我們見面更多。如此者過了多年,漸漸地我和D發覺有些事情不妥,就是:多年來,不論是吃晚飯或餐飲,他從不付賬,每次都是我或者D請客,雖然我們並不介意,但我們兩人漸肯定C表面瀟灑,其實是貪便宜歡喜攞着數的人,他很可能看中D的財富;後來,D向我透露二則經歷,更顯出他這種性格。話說有一年,D和太太到巴黎遊覽,預先告知C,會約他吃飯,當時D以為C只會帶太太來,誰知,他竟公然帶了二奶及其子女來(C和法國太太還未離婚);不止此,而且還帶了弟妹一起來大快朵頤,令D暗地大怒。第二件事情:可能也是同一個旅程,C的二奶子女尚年幼,在一個聚會上,C自作主張地指示他的子女上契,叫他的子女向D太太叫契媽,D太太是舊派人士,不知所措下以為上契一定要送禮物,立即除下手指上戒指及頸上項錬,送給他們當禮物。D看在眼內,怒而不便發作也。最重要的是,C利用D在港之聲名,在香港招搖,遂令D決定和C交絕也。自此後,我和C也疏遠了。但是C和我還是有交往的。今次我們赴歐旅行,本來沒有打算給他知道,但是1月份在一位中大同學逝世一周年的聚會上碰到,告訴他旅行的消息,他亦說如果來歐洲,到時通知他。因此,我們在5月底赴歐前,給了他一個短訊,說7月初會抵法;前幾天,將確定的日期通知他,他說不在巴黎,我的感覺是他並不想見我們。

旅遊、思考、人生續編——重遊西班牙和法國之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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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