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公布後,市面上出現各種各樣的聲音,大部分都是有所不滿──不滿有些人拿得多,自己分到的少。我對此早有估計,所以建議政府派錢,一人一份,每份等額。這樣就人人得到的相同,可供爭拗的地方會少一些。但政府卻堅持要捨易取難,要按實際需要來分配。結果弄出一個大頭佛,錢分了五百多億,市民一樣不開心。
現實是社會上各式各樣的人有不同的需要,政府無論怎樣周全,亦難免會有遺漏。結果每次都有人跳出來說自己是N無人士,導致政府不得不設法補漏,變成有失預算。
政府本來說是按需要派,不按人頭派。結果是剛出社會工作,不用交稅的人也要補派。這是按需要的考慮嗎?還是分不到一杯羹的都要派?這與人人有份的派錢有甚麼分別?可見政府並沒有堅持自己的原則。
其實,社會的需要十分複雜,根本不可能靠一次過的派點甜頭去解決這麼多的問題。所以,政府不應該在開始的時候給市民有太多的期望,說政府會按照不同人的需要,配以恰如其份的好處。這麼高難度的目標根本不宜提出來。
我認為,政府在一次過處理額外盈餘時,最好只用一個準則。是退稅給納稅人,就只退給有交稅的人好了;若是退給全港成年人的,就所有18歲以上有永久身份證的人都有得分。若要按需要恰如其份地分,一定是吵鬧一輪之後仍沒法有共識。分了很多錢之後,一樣怨聲四起,得不到預期的效益。我奉勸政府,下次不要再自討沒趣了。
在英治年代,我沒有印象政府會在每年的財政預算公布前作公開的諮詢。這不等如說,政府作預算的時候完全不諮詢,只是不一定是公開的形式化的諮詢。公務員在提供公共服務的時候,都會接觸到民眾,都會了解到民眾的需要。政府在部門內收集意見,再加以整理分析,就一樣可以了解民眾的需要。
我認為在實際工作中接觸到民意,遠比在諮詢會上聽到的民意真確。過往,我亦出席過不少這類諮詢會,會上碰到的都是各派政治力量的KOL(Key Opinion Leader),他們的意見大都耳熟能詳,未開口已知他們會說甚麼。這樣的諮詢會開來也沒有意思。找個AO整理一下剪報,也可以做出一份齊全的報告,不用浪費首長級公務員的時間去出席這類沒法作深入討論的諮詢會。
財政預算後,我出席過電台的烽煙節目,亦出席過一些研討會,接觸過一定的群眾。我發覺,一般民眾的回應,大都屬於一種情緒的宣洩吧了,他們考慮的只是自身的利益與眼前的需要。但財政預算要考慮的卻是社會整體利益與長遠需要。政府若是直接按一般的民意與政黨的要求去制定財政預算,只會把香港害死。很多西方政府就是為了討好民意,最後把政府的財政弄到千瘡百孔,債台高築,積重難返。
我們的社會已發展得愈來愈複雜,要訂好一份財政預算,既要有一定的專業知識,亦要掌握到一定的數據,一般市民大都缺乏條件去提供切實可行的意見。對市民的意見,政府一定要經過消化之後,才可以採用。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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