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政客們忙於在媒體上要求政府增加各項開支,或注資到什麼基金時,你就知道,財政預算案即將公布了。
說過了,政府庫房的產權界定不清,會引來各種各樣的尋租行為。當有醫生代表建議「政府額外注資2,000億元作興建新醫院的基金」,也有勞工界代表建議注資200億至300億元到強積金的基金池,「保障僱員退休權益免被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對沖」,更有教育界代表建議「政府增加中小學的學位教師比例」時,我們都明白政客為各自所代表的專業界別謀褔利,即使所建議的政策對社會整體利益有損,也覺得理所當然。
已故的198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巫肯南(James M Buchanan)便曾指出,人的自利行為不會因為其活動的環境由市場轉到政治舞台而有絲毫改變。不過,在為所代表界別謀褔利的同時,政客們的邏輯也可否連貫一點?
政府應全民派錢
我說的是不少理應為基層爭取利益的政客對全民派錢的取態。打開算盤算過帳,也打過鍵盤寫過文章,以退入息稅和薪俸稅為主導的派糖措施,即使加入其他公屋免租和綜援出雙糧後(很多N無人士都無褔消受),粒糖大部分都只會落入收入最高的兩成住戶,對基層救急扶危的效果,遠不如將同一粒糖以現金形式平均派予全港市民。
照理說,那些代表基層的政客應是最贊成全民派錢的一方,對再三派糖應該嗤之以鼻。現實呢?有議員言明所關注的不是派錢,「而是一些對香港長遠有用的措施,但始終又不覺得政府只能顧一樣而顧不了另一樣,他認為不應有排他性,如果有足夠的資源,應該用多種方法去解決社會的問題。」(但是,派錢不就是排他性最低,而又可以顧及基層的最有效措施嗎?)
更有社褔界議員口說多謝一些N無人士上立法會作證,但轉頭就反對可以立即解決他們燃眉之急的全民派錢。
最奇怪的是,有傳統基層支持的政黨早前指出,任何紓困建議都須讓不同階層受惠,以共享經濟成果,於是「主張繼續退稅,上限可增至4萬元,讓更多市民受惠。」(請問有哪個基層住戶可以退稅4萬元?)
由於不是針對特定的利益團體,相對其他有審查的派糖和扶貧措施,全民派錢(以及我和兩位欄友都有提及的全民基本收入)在理論上受到政治團體影響而要加額的壓力會相對地小。為減輕政客們經常自相矛盾的苦惱,政府實應推出全民派錢這個免於政治目的及計算的措施。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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