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是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的重要主題和重點發展方向。香港需要發揮其獨特地位與優勢,推動與世界頂級的科研機構和人員的合作,瞄準科技和產業前沿進行研發,力爭取得世界級的研發成果,並促進後續的科技成果轉化。這對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支持國家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為充分發揮香港優勢,攻克「卡脖子」技術,推動大灣區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發展,筆者認為有幾件事必須努力做好。
共建科研機構 協助轉化成果
首先,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的大型科研機構。目前,建立大型科研機構已經成為了全球趨勢,為長期和大規模的前沿科研合作提供一個穩定的平台,以及充足的資金支持,這不僅有利於吸引國際頂尖的科技人才,還可以為博士後研究員提供職業發展路徑。除了美國哈佛大學與麻省理工學院成立的布羅德研究所、英國多所大學和研究機構成立的弗朗西斯·克里克研究所外,清華大學與中國科學院也在去年共同建立了北京雁棲湖應用數學研究院,並由著名科學家丘成桐院士出任院長。
依此模式,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以及香港中文大學可共同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的大型科研機構,理想地點是落馬洲河套區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這有助匯聚國內外頂尖人才,集合高水平科技創新資源,為攻克技術難關、掌握核心前沿技術積聚力量,也有助進一步強化產、學、研合作,憑藉與深圳接壤的地利優勢,園內可完成產品研發、產品設計及測試等,深圳再進行原型製作和大量生產,加速進入龐大的內地市場。
第二是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科技成果轉化合作機制。《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要「創新機制、完善環境,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去年出台的《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內容也正包括了建立科技成果決策盡職免責機制等政策創新。
香港可成國家科技突破口
香港可借鑒深圳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創新,提高專利權和授權許可政策的靈活性和自主性,先從獲得中央財政科技經費(即「資金過河」)的項目開始,授予研究人員購買專利所有權的優先權,並增加研究人員獲得專利使用收益的作比,從而推動國家級成果能更順利轉化。同時,放寬校外執業的相關規定,允許研究人員有更多時間從事校外專業活動,例如臨牀服務和顧問工作等,賦予研究人員更大的空間進行科研成果轉化。
第三是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建立香港研發中心的分支,充分發揮兩地的協同效應。位於大灣區東部的深圳、東莞和惠州,在電子信息、通訊設備、石油化工方面有優勢;中部的廣州、中山和珠海,在生物醫藥、智能製造、高端裝備方面有優勢;西部的佛山、肇慶和江門則在家電製造、汽車製造、海洋工程方面有優勢,而香港的研發中心可以與內地各城市的優勢產業對接,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規模量產。
香港的研發中心可以通過在大灣區內城市,建立上述研究業務的分部或實驗室,加強與內地龍頭企業的合作,連接香港的大學和內地企業,推動產、學、研三方合作,善用大灣區內部的製造技術、人才儲備、政府政策等各項支持。
香港如能研發一些國家急需的顛覆性技術、核心技術(例如第三代半導體)作為突破口,發揮基礎研究的優勢,與內地城市各展所長,努力形成若干主打產業,不僅能有效帶動本地的高端就業,形成香港新的經濟增長點,對國家在新的國際形勢下把握機遇及科技自立自強,更是十分重要。
原刊於《星島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