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衛:「孝」有助傳統商業發展

在中國,「私」是壞的事情,為了賺錢給自己是不對的。朱熹想到了,賺錢給自己就是不對的,而為祖宗賺到錢,這是光宗耀祖的,沒有不對的。

編按:科大衛教授是中國經濟和商業史的專家,著作多部有關中國社會歷史和香港本土歷史論著。中國評論月刊形容科教授是屈指可數的中國社會宗族史的權威。科教授於2019年9月9日、香港中文大學「智慧的探索」公開講座中,以「孝道與產業:為什麼『孝』有助商業發展」為題作分享。以下是他的演講摘錄:

研究中國商業史,這本《太函集》非常重要。汪道昆(编撰者)大概是16世紀明朝萬曆年間的人,《太函集》記錄很多當時著名的徽州商人的生平,包括休寧縣程長公的墓表。通過汪道昆於《太函集》遺留下來的種種人物生平,有助了解明朝人們是如何考慮孝道。

程長公為父還債 孝義故事竟是銀行廣告

程長公是嘉靖年間的人,當他的父親客死淮海(現今的揚州),長公一邊痛哭、一邊嘔血,這樣看來他多數是一名孝子。為了安慰母親,他到淮海辦喪事。誰知那一年,經濟不好、收成也不好,很多借了錢的人都燒了債券,別人欠他父親錢而買下的債券也不例外,程家可說是血本無歸,只剩下一隻驢子和大概1000個銅錢。長公帶着這些東西回鄉奉上母親。回到鄉下,雖然長公收不到錢,但家門前仍有數人等着向長公追他父親的債,於是有人提出,既然他的父親已經去世,不能還錢也是無可奈何之事,故可徐徐了之,不用償還。長公向他言謝,雖覺得這建議言之有理,但認為若不還清父親所欠的債,便會讓父親做了不對之事。他決意不讓父親欠債不還,所以賣了田宅,連妻子的髮簪、耳環也拿出來賣,然後到喪事辦完後,他已形銷骨立。

程長公守孝三年間不出房門,只在房中不斷讀書,既勤力又孝順。母親認為他不能如此下去,所以守孝三年後,長公便「結舉宗賢豪者」,讓十名村內有財勢之人,每人借出300文給他。籌錢後,長公來到吳興(當時的新市鎮,現今位於江蘇省溧水附近)繼續做生意。這個地方的習慣是春天借錢予人,到秋天就收回多一倍的錢,但因為長公不同於其他商家,只收取其十分之一,所以周圍沒錢的人都爭着問長公借錢,他亦因此獲利。

這個故事首先告訴我們,父親過世,就要快點去追債,慢了的話債券就會不見了,欠錢的人也會離開,財產未能取回來。取不回的時候,這名孝子便說不行,他一定要為父親還債,之後他便去了做生意,但他是做什麼生意呢?他是做借錢的生意的,鄉下有十個人給他本錢,他便拿去新市鎮、一個商業很繁榮的地方借錢予人。這是什麼生意?這是銀行的生意,所以長公是開銀行的。但為什麼開銀行的人會急於宣講他是一名孝子?科教授提出一個假設,若某人存了一筆錢到某銀行,然後發覺銀行行長過世後便取不回,這個情況下,大家還有勇氣把積蓄全存在銀行嗎?而今天的銀行會清楚說明,行長的壽命有多長,與存錢的安全風險沒有關係。因為銀行是獨立法人,所以必須負責。當銀行的債務不能超越一代,有什麼辦法可以鼓勵人們存錢呢?所以再看清楚剛才的人物生平,講到孝順的故事,會發現它其實是銀行的廣告。

明朝所注重的孝道可以是由銀行告知大家的。錢存於銀行,即使銀行負責人去世,兒子孝順的話亦會替父還債。做生意的商業制度一定需要借貸,而借貸一定要過到一代,傳統中國社會有什麼可以讓大家相信借貸可以過到一代?那個字就是「孝」,所以孝與經濟活動有密切關係。

傳統的「孝」不同現今的「孝」

不止如此,傳統說孝,大部分是指對死人的孝,不是對活人的孝。李中清做過有關中國歷史上的平均壽命研究,其中一篇文章指出,在遼寧,大概1歲的人就可以生存到31歲。他說的1歲有點巧妙,沒有包括剛出生便死亡的那一批,所以若包括1歲的死亡,當時平均壽命是不超過31歲。以上資料大概是150年前,距離現在不是很久。而兩三年前,中國出版有關平均壽命統計指,男性壽命大概是73歲。如果男性只能生存至30歲,而起碼要20歲多才可以生孩子。兒子和他一起在生的時間大概只有10年。如果男性可以活到73歲,同樣是大概20多歲生孩子,那他就可以跟兒子一起在生大概50年。服侍一個人10年,跟服侍一個人50年,是很不同的事。傳統的時代只是服侍人10年,所以大部分有關孝的理論,是指人死了以後,該如何表示孝。這套理論在今日不再適合,因為今日要面對的是,父母尚在的時候該如何行孝,但這便轉向另一個問題,而今日的論題集中於財產上,面對的是對死人的孝,所以核心在於如何拜祖先,對祖先孝便要供奉他。

在南中國,一代傳一代,宗族有助管理財產,以及落實類似剛才所說的法人地位。孝在傳統商業世界如此重要,是因為它能讓類似法人的概念成立。以至今日的鄉下地方,仍然有照片、神主牌位等形式紀念祖先。要了解宗族就需由此出發。

墓地的選址為何如此重要?

在以前的北方,墓只是一堆泥土,墓碑是後來學南方才有的。有時附近又有幾堆,因為那一片地屬於一家人的。隔了三年以後,一堆堆土也填平了,看不到痕跡,不像現在以為長期有墓碑可以每年拜祭。科教授在山東見到便明白,為什麼孔子認為守喪只是守三年。

隔了三年以後,一堆堆土也填平了,看不到痕跡。
隔了三年以後,一堆堆土也填平了,看不到痕跡。

大家都知道風水的理論。不單是尊敬祖先,關於孝道,科教授相信,多多少少全世界所有人都學過尊重父母,因為小朋友不太會理解背後來龍去脈,所思所想的是父母所教的,而所有父母大概都會要求子女尊重他們的。是否所有社會都將孝順父母當成宗教?那又未必,但在中國、東亞很多地方,孝道是宗教活動,因為人們是相信先人過世後仍然尚在。亦正因為他尚在,所以在世的人才要供奉祖先;如果過去就不在的話,那為什麼要供奉呢?最多就是紀念他。但拜祭祖先並非為了紀念。雖然過了去,沒有了身體,但是他的靈魂還在,於是我們為他立了神主牌。因此見得,我們活的人和死的人是一條非常連貫的線。不同於基督教以為有天堂和地獄,我們只是有一個世界,去世的靈魂和活生生的人都在同一個範圍內生存,說不定就在隔壁。但因為他死了、沒有了生命,我們將他的身體埋下去,就可以將地方的靈氣引渡至後人。因為我們有他們的那道氣,所以地的靈氣可以影響我們的生活。故此一方面要供奉祖先,另外一方面亦希望替自己帶來好處,亦即是墳墓位置選得好的話,兒子考試成績會更好。因為有這些信仰,所以做這樣的事。

神主牌讓人有共同的祖先

《二十四孝》一則講到埋葬父母後,因為父母或怕打雷,所以子女便陪着父母。其實這是很普遍的事情,尤其宋朝以前,長子須在墳墓服侍,所以便像長公先生那樣,在墳墓側面建一個茅寮。

宋朝以前,長子須在墳墓服侍。
宋朝以前,長子須在墳墓服侍。

接下來便有了祠堂這類型的建築物,裏面放了神主牌位。祖先的那個神、那個主,放了在牌上面,這是中國文化最偉大的發明。我們每個人只有一個身體,如果只能對死去的肉身進行拜祭,則限制了拜祭的地點。人死了,喪禮時要將棺材送出去,然後長子拿着照片(以前只是刻上名字),再將它拿回家裏,便把魂帶回來了。這個方式讓祖先可以有很多塊木牌,亦即是同一個祖先可以有不同地方的人去拜祭,讓人覺得擁有共同的祖先,因為木牌上的名字相同,就代表祖先是同一人,於是便可以開始建構歷史的敘述,把大家宗族的線連在一起,可以有共同的來源。

因為這塊木牌,才有了今日的中華民族。一本廣東的族譜,記錄了某人是洪武年間生的明朝人,該處祠堂名為「影堂」,亦即是掛影(祖先的像)的地方,並在那裏拜祭。可以建屋掛像、造木牌、又有族譜記錄,證明他是有錢的人。所以在族譜裏可另見分家的文書,指出死後的財產將如何分給各兒子。

科教授主要研究珠江三角洲、由香港到廣州新會一帶,發現祠堂只能是高級官員才可建成。當地人會很樂意帶我們到祠堂,並解釋指因為他們的太公是狀元、進士,所以才可以這樣建屋,但解釋過後便回去耕田。我們或誤以為他們是農民,但其實他正告訴你不要弄錯,他並不是農民,他太公是進士,出生於貴族的家庭。學者整日以為中國到處都是農民,但其實中國很少農民。被誤以為是農民的,通過這些建築物否認了。

宗族的自私就是公眾利益

在佛山石頭村有一座建築物,透過一張明朝時的地圖,我們知道這是霍韜建的,上面寫了合爨之圖,「合爨」意指一起住、用同一個廚房。歷史學者一直把「同居共財」概念搞錯了,以為這是重要的傳統家庭概念,但其實共財的人未必同居,同居的人未必共財。一名明朝的理學家作嘉賓拜訪山西村落。坐在上座,他見得村民到村外禮貌地排隊進來,有人打鑼,坐好了便一起吃飯,但他沒被他們所騙,描述了這回事後,在文章末處指出 「這件事其實很少的」。他明白這一班人是在做戲,知道他們並非日日如是。若五代人都沒有自己的家產、每餐飯都坐在一起,這是很艱難的事情,而合爨之圖讓大家看到事實。祠堂在村中間,兩邊就是房屋,與今日的格局無異。而每年祭祖當天,各家須在祠堂廚房準備然後一起吃飯,那便是合爨了。每年一次就差不多了,不需每晚合爨,這方式好像讓我們沒有分家的概念,但事實當然不是如此。

每年祭祖,各家須在祠堂廚房準備然後一起吃飯,那便是合爨。
每年祭祖,各家須在祠堂廚房準備然後一起吃飯,那便是合爨。

科教授著作《皇帝和祖宗》曾提到一句有關朱熹,「把宗族這個理念推廣普及的理學家朱熹,就等同於中國的孟德維爾(Bernard Mandeville):宗族的自私自利,能夠為國家與社會帶來公益」。孟德維爾書中曾言,大家族的自私,加起來可能就是公眾利益。按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的理論,購物時會想買最便宜、品質最好的,而這種自私反而導致個人發展經濟。宗教或教我們不應自私,應為大家着想,而孟德維爾書內反駁指,大家都好的話,社會便會崩塌。在中國,「私」是壞的事情,為了賺錢給自己是不對的。朱熹想到了,賺錢給自己就是不對的,而為祖宗賺到錢,這是光宗耀祖的,沒有不對的。他正提出一個很好的理由解釋為何應該累積田地、考取功名。正因為做了自私的事情,宗族、社會便會得到益處。

承接上述論點,若一名有錢的鄉下人想模仿貴族、官員建祠堂,該如何做呢?只需請歷史學者替他往上看祖輩便行了。你的父親不是官,可以看爺爺;爺爺不是官,可以看太公;太公都不是的話,可能發現十代以前你是某貴族的子孫,然後便可以建祠堂了。

管理財產的辦法

直至明、清,南方才有源自宗教的管理財產方式。霍韜留下的家訓教後人如何管理家中事務,其中提到一個儀式名為「報功最」。每逢新年拜祠堂後,會將祖先的神主五代排位,從神枱上搬到中堂,所有子弟須按次序立於兩旁,逐個上前報上今年做了什麼,並可按此獲得分數。如果說一年間買了四、五畒田,賺了30兩銀,就是A;如果買到兩畝田,賺到15兩,那就是B;賺到一畝田、5兩的話,就打個C。有些人連C都拿不到的話,第一年沒有罰沒有獎,但家長就會罵這個人「無庸」(諧音:「無用」);若三年後都是「無庸」,就要被罰,如不能私蓄奴婢等。那時候管理財產的辦法是請祖先來管理,由祖先決定後人是賺了錢還是賺不到或虧了本。

起初管理財產的辦法是請祖先來管理。
起初管理財產的辦法是請祖先來管理。

宗教辦法只是一個過渡方式,因為發現請祖先出來不是很有效的方法。在廣東文獻便顯示後來以賬簿的方式取代,記錄賺了多少、買了的地在哪裏。《龐氏家訓》便提出賬簿制度及兩個管理的辦法,一個是統一地請經理代為管理,另外一個由各房輪流管理,新界一本族譜亦見得這辦法。雖然知道貪污的情況依然會發生,但輪流的方式便讓各房有同樣的機會,所以這是一個合理的制度。

鄉下的宗族會集合資金辦事,這便是中國早期的股份制度。在佛山附近的石灣,用來燒陶器的窯是賺錢工具。若想集資建窯,可以找個共同的祖先,然後輪流管理,便能構成合資的股份。歷史學者容易犯了以為耕田者便是農民的錯誤,他們種出來的收成可以拿去賣的,作為地主亦可租地給其他人以獲利,所以農和商是同一個活動、分不開的。祠堂可以集資買地、建堤壩、開拓市場,例如新界不少地主都不是屬於個人,而是來至太公的,並由宗族管理,這正是商業很「活」的制度。

以公司法處理賬目

歸納孝對商業的作用,首先它讓債務可以跨過一代,第二是因為拜祭祖先,讓我們可以以祖先名義有法人地位。回溯至19世紀,公司法由外國傳過來,先於1865年在香港設立。生意人很聰明,若做生意的目的地是上海,在香港註冊公司後,便可到上海做生意。英國的公司法是經香港立法會同意才設立的,上海沒有立法會所以未能成立公司法,40年後,清朝才在中國設立公司法。原本通過拜祭祖先來管理,但現在可以用公司法處理賬目。曾國藩的外孫生於基督教家庭,家族財產便以公司法登記,按股份的制度管理家產。

孝道對明清時期的商業發展非常重要,因為它們能夠協助管理債務、財產。但那個時代已經過去了,所以今日做生意要孝順是另外一個故事,有待討論。宗族的習慣歷經數百年仍在,很多人或認為自己是某祖先的子孫,所以到祠堂聚會、吃飯,但現在變了禮儀形式,再不是有關家族共產。孝道可以幫助商業的那個年代,基本上已經過去了。

現在到祠堂聚會、吃飯,變成了禮儀形式,再不是有關家族共產。
現在到祠堂聚會、吃飯,變成了禮儀形式,再不是有關家族共產。

 

科大衛簡介

知名歷史人類學家、華南史專家。早年畢業於聖保羅書院及香港大學歷史系,後來於普林斯頓大學取得社會學博士學位。現任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教授。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