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的校長張翔正面臨一個艱難的決定。
法律學院的院長遴選委員會推出了兩位最終的院長候選人,但是學院教師們形容兩人資格「平庸」,不符國際和大學評估標準。張翔校長可以從中選一,也可以否决兩人,不顧寄望法律學院盡快完成招聘過程的壓力、重啟全球招聘工程。
法學院長會是張就任以來,任命的首位高級大學主管,他的決定會向大學和公眾發出訊息,顯示新校長的願景和實現方針。張在今年7月17日履新,繼承的內閣班底,包括一位首席副校長、五位副校長,以及九個學院院長,大都是由前任校長馬斐森任命。法律學院的空缺,讓張首次有機會任命大學的高層人員。
遴選委員會成員包括校長張翔、首席副校長譚廣亨、兩位副校長,學院及學生代表,預計即將作出決定,並向港大校務委員會提交人選提名。雖然最終決定取決於由李國章擔任主席的校務委員會,但張的身份使他在這次的決策中擔任關鍵的角色。
根據學院消息和本地媒體報道,兩位最終候選人都是來自澳洲的法學教授:包括悉尼大學的凌兵,以及昆士蘭大學的Simon Bronitt。兩位候選人都曾到訪港大進行「求職講座」,向教師和學生發表演講,並接受由張領導的遴選委員會的面試。
關於候選人的疑問
凌兵現時是悉尼大學法學院的中國法教授。1989年在北京大學取得法學學士,1992年在密西根大學取得法學碩士,曾任教於北京大學(1989-1991)、香港城市大學(1993-2005)和香港中文大學(2005-2012)。
有關消息來源说,凌在面試中略勝一籌,但是他在悉尼大學法學院官方網站(註1)和個人網站(註2)上的履歷顯示,他在接近30年的學術生涯中,所發表的學術文章有限,而只有少數在國際刊物上發表。而他在個人網頁「研究出版物」一欄中,列出了刊登在中文日報的文章,例如香港的《大公報》、《明報》和《蘋果日報》,以及中國大陸出版的日報,如上海的《新聞晨報》。
根據由半政府機構研究資助局的研究評審工作(RAE)標準,在報章上的文章不會被視作「學術研究成果」。反之,RAE重視在具有高影響力因子的學術期刊中發表、經過同行評審的文章,並以星級排名。譬如一篇被認為「具有領先世界的原創性、重要性和嚴謹性」的文章可獲得最高的四星等級,而「原創性、重要性和嚴謹性有限的研究成果」只能獲得一粒星。
法律學院的教師,以及香港所有獲得政府資助的大學的教學人員,都受到沉重的壓力,要出版四星級和三星級文章。因此,院長候選人亦應該受到同樣的研究標準的評估,並能夠展示他有能力帶領教師在科研方面,追求卓越。法律系的消息人士質疑遴選委員會曾否對凌的研究記錄,作出詳細的審查。
在書籍出版方面,凌共出版了三本書,而表示第四本「將會」在今年出版。其中三本書為同一主題:分為中國合同法的中英文版本,而英文版本的第二版,則將於今年稍後出版,即是在第一版出版的16年後。
而第四本書,凌聲稱自己為單一作者── (Ling, B. (1995). Criminal Jury Trial Materials: A Comparative Law Study. China: Northwest University)— 但悉尼大學法學院官方網站的書目中,則聲稱該書的作者為“John M. Gradwohl [and others]”。凌在網上發布的書籍封面圖片,亦顯示了該書有四位作者。
筆者在網上對凌的出版成果記錄提出質疑後,引起了記者向凌兵提問跟進,凌其後在個人網站上發表了如下聲明:
“1. The website which is functionally similar to a Facebook or LinkedIn page, is a private webpage using the Own-Free-Website.com hosting site. I maintain its content based on my own notions of experience and aesthetics.(作者翻譯:這個網站在功能上等於面書或領英網頁,是個私人網頁,透過Own-Free-Website.com置放網上,我是根據本人的對經驗和美感的觀念維護這個網站。)
“2. Prior to this notice, the webpage was last updated in 2016 (to the best of my recollection).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e page was valid up to that date.” (作者翻譯:在發表這個公告前,根據我最佳的記憶,這網頁上次更新是在2016年,本網站的信息的有效性以上述日期為準。)
凌教授的解釋反映了他對網絡的公共性了解有限:放到網上的資訊,就是面對社會,何來「私人」可言?在面書或領英平台上,更要力求準確、周到。公開個人資歷,值得鼓勵,但是應聘法學院長應該慎重為之,為什麼隨意讓水平不足的個人網站公開示眾?更值得注意的是,凌教授並沒有趁此機會,就外界對他研究水平的質疑,提出反駁或說明。
另一名候選人學術上較佳,但來自排名54的法律學院
昆士蘭大學法學院的官方網站上,列出了另一位候選人Simon Bronitt的履歷,為法學院的兩名副院長之一。
從出版物的數量來看,Bronitt明顯地在學術上較凌優勝:他出版了30多個書本章節以及50篇期刊文章,主要關於澳洲的法律發展。他在15年內,出版了四個版本的《刑事法原則》(Principles of Criminal Law)。他並沒有列出在大眾報章及雜誌上刊登的文章。
不過消息人士指出,他的面試表現不佳,顯得準備不足。他還來自一所排名較低的法律學院。在泰晤士報高等教育(THS)的法學院排名中,昆士蘭法學院排名第54位,落後於排名第18位的香港大學法學院36位之多。悉尼法學院則排名33(註5)。
QS世界大學法學院排名中,昆士蘭位於第36位,而香港大學則排名19。悉尼法學院三間大學中排名最高,位列14(註6)。
對法律學院的考驗
近年港大法律學院的爭議受到媒體高度關注,但對法律學院院長遴選卻少有報道。《蘋果日報》在頭版刊登了一篇報道,指責香港大學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向大學施壓要求委任凌出任院長,報道並沒有提出支持這項指控的事實。凌的支持者和批評者都應該用事實和候選人的紀錄來支持他們的論點,而不是光靠政治推測。
這項任命對香港來說至關重要,因為香港在「一國兩制」的安排下,維護法治的能力正面對日益嚴峻的挑戰。在過去40年來,大學的法律學者為《基本法》──香港的小憲法的草擬,以及《基本法》自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的實施,做出了實質貢獻。
新任院長將面對的法律學院的多方挑戰,例如需要處理學院對於副教授戴耀廷即將就他在2014年佔中活動中的角色接受刑事審訊、在2020年研究評審工作中獲得高分的壓力、並應對親北京媒體和組織對學院的無情攻擊。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成立於1979年,正在舉行為期一年的50周年慶祝活動。作為香港三所法律學院中歷史最悠久的法學院,它的畢業生已成為傑出的法官、律師、立法會議員,以及社會領袖。
香港大學應有更優秀的法學院長
法律學院教員都不願意評論這次院長的遴選,只有少數人會匿名地評論。
「人們有沒有看過他們的履歷?」我問法學院一位備受尊敬的教授。「我只花五分鐘時間便能在網上找到很多有關他們的資料。我沒有來自私人的信息。」
回應令人失望:「我想他們有看過,但很多人甚至沒有出席候選人的講座。提出質疑的是慣常發聲的人,大部分感到有點無奈。」
雖然人們對人選的看法不盡相同,但他們似乎都有一樣的心聲,認為「香港大學應該有更優秀的院長」,或是「我們的法律學院應該有個更出色的院長」。
面對這些期盼,香港大學須要超越政治兩極化和個人爭吵的喧囂,以追求真正的學術卓越和發展,為下一代提供最佳的教育。在遴選法律學院院長一事上,港大校長將如何展開他的領導才能、為大學提供方向?港大師生寄以厚望。
註2:凌兵個人網站
註3:凌兵個人網站上的研究記錄
註4: Simon Bronitt在昆士蘭大學法學院的官方網站
註6:QS世界大學法學院排名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