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現代政治五種形態——哪種適合儒家?

——世紀講壇-儒家與現代政治(三)

如果我說儒家說得那麼好,我們就必須問一個問題,為什麼儒家沒有在現代社會更加發揚光大?為什麼我剛剛所說的儒家政治,沒有在今天可以看得到?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對什麼是政治的統治有一個初步的了解。
承上文〈江宜樺:儒家如何融合於現代政治?〉〈江宜樺:儒家思想對現代政治的影響〉,江教授已解釋為何要把傳統儒家思想應用於今日的政治生態,下文將逐一分析不同的政治形態如何能摻入儒家元素。本文為「世紀講壇-儒家與現代政治」江教授演講內容的四篇之三,連續四日載於本網。
整理:谷理揚、馬文煒
如果我說儒家說得那麼好,我們就必須問一個問題,為什麼儒家沒有在現代社會更加發揚光大?為什麼我剛剛所說的儒家政治,沒有在今天可以看得到?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對什麼是政治的統治有一個初步的了解。

二十一世紀的政治形態

人類實行過很多不同類型的政治形態。人類早期的時候,用的是世襲制,君王一代傳一代,有些地方用專制統治,有些地方像希臘城邦,由公民投票決定政治運作。中世紀的時候,用封建制度,也有宗教領袖或軍事強人來當領袖。西方那時也是政教合一,到近代才有代議制度。我們在二十世紀看到一些新形態,就像馬列主義主張的無產階級專政,或者德國的納粹,這些被很多人稱之為極權主義的形態。
政治形態不止一種,甚至是有上百種,但進入二十世紀後,我們真正可以看到的政治形態其實只有幾種,分別是憲政民主、威權民主、君主專制、軍事獨裁、極權統治。在過去一百多年內,這幾種政治體制仍被採用。
憲政民主是我們熟悉的,像英國、美國、加拿大等等先進民主國家;威權民主是那些號稱自己是民主的國家,但實際上是用威權的方式進行統治;君主專制就是指那些仍在專政而且有實權的君主,而不是指那些在虛位的君主,不是英國女皇或日本天王那種;軍事獨裁的政體可能已經拖下了君主並改成總統,但卻掌握軍權,不管是中南美或東南亞都有這些國家;極權統治就是像納粹德國、蘇聯、毛時代的中國或者今天的北韓。各位可能會問,今天的中國大陸是什麼呢?中國大陸在本質上還是像極權統治,因為它規定了只有那一種政黨可能進行統治,而且會進行滲透控制。

儒家屬於哪一種政治形態?

這幾種不同的方式,就讓我們要思考:第一,儒家所推崇的方式,在這幾種不同的形式中,是屬於哪一種呢?以我剛剛說過的儒家思想的特點,恐怕最接近的是君主專制。可是儒家所身處的地方,即華人世界,我們還有可能歸服於一個君主制度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話,我們就必須要承認一個事實:雖然儒家在過去二千年的歷史上,一直是跟君主專制結合在一起的,這點無可否認,但是進入了清朝滅亡之後的共和時代,儒家就不可能再主張君主政治。
我相信未來儒家不可能相信會有君主政治的恢復。如果是我剛剛提及的極權統治與軍事統治,儒家會否跟它們結合呢?如果儒家的仁政、德治、王道,或是它所主張的統治者的德性是正確的話,那麼它就不可能與極權統治或軍事統治結合,儒家甚至是厭惡武人統治。
因此剩下的只有兩種,儒家是要跟真正的憲政民主相結合,或者是跟號稱民主的威權民主相結合?今天有人說,儒家不能在今天跟君主專制結合,就應跟類似君主專制的威權民主相結合。我個人是認為,儒家在它的核心價值上,是比較可能跟憲政民主結合。如果儒家將來是要有希望,或者要發展的話,它非跟憲政民主相結合不可。

為何選擇將儒家與憲政民主結合?

要證明這一點,就要問什麼是憲政民主?像剛剛所說的美國、英國、加拿大,等等,這一些國家作為規範的話,一個憲政民主的國家必須做到好幾點。
第一,它要在幾年內進行公民投票,這個投票必須讓每個公民都有投票權;第二,這個體制必須讓不同的政黨進行競爭,而不是讓一個政黨有獨斷權力的地位,而其他政黨只能作陪襯;第三,這樣的體制絕對不能讓軍人統治或取得執政權,反過來要讓文人或有身分的人來治國;第四,這樣的國家必須保障基本人權,所謂的基本人權就是西方的天賦人權,一個人與生俱來不應被剝奪的權力,像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宗教自由,只要這些行為沒有危害社會安全的話;第五,這樣的憲政體系國家必須有獨立的司法體系,法官判案只根據法律,而不會受任何人指示;第六,這樣的體制最好有一個活躍的公民社會,在社會中有各種不同的公民團體。如果一個國家做到以上幾點,它就是一個憲政民主國家。
一個憲政民主的國家必須做到保障基本人權,像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宗教自由等。 (亞新社圖片)
一個憲政民主的國家必須做到保障基本人權,像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宗教自由等。 (亞新社圖片)

沒有國家是滿分的

如果全世界用100分為標準作衝量的話,沒有一個國家是滿分的。像剛剛提及的美國、英國、加拿大,都在一些事情上犯錯,讓人家能批評它們。例如美國,我們發現美國最近的新聞報道,就是警察對付黑人的時候,他們所用的標準是否跟白人不一樣?是不是黑人犯法後,警察動不動就開槍或動刑?這事情在美國引起很大的社會討論,甚至令警察公權力受損。如果調查後發現是真的,可以說美國沒有在它們號稱的天賦人權的保障上做到平等。
英國也有她的問題,但如果我們要說哪些國家符合憲政民主的標準,哪些國家不是的時候,我們講的是大原則。如果一個國家在一件事情上不斷去檢討,並且想方法去做到,那就算是憲政民主國家,不管它是80分還是90分。相反,如果有些國家它沒有定期選舉,或者沒有政黨跟它競爭,或者軍人不斷干政,或者不讓法官獨立審判,這些國家在原則上是不符合成為憲政民主的國家。
我們看到,憲政民主成為現代政制的潮流其實是有原因的,因為一個憲政民主的國家有很多的優點及價值。
(明天繼續談)

江宜樺簡介

江宜樺,台灣前行政院長。1960年11月18日出生在台灣省基隆市,1979年考入台灣大學政治學系並獲得法學學士、碩士學位,1988年赴美國耶魯大學攻讀博士學位,1993年自耶魯大學畢業后返台,歷任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台灣政治大學政治系兼任副教授、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台教育部顧問、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多次獲得台灣大學傑出教師殊榮,深受學生喜歡。江宜樺學術素養深厚,主要研究領域為西方政治思想史,長期關注自由民主體制、國家認同與族群認同等議題,代表性著作有《自由主義、民族主義與國家認同》、《自由民主的理路》、《民族主義與民主政治》及《社會科學通論》等。此外,江宜樺也曾在美國、中國大陸等地開授課程或擔任短期客座教授,發表研究成果。  
2008年馬英九競選總統期間,曾協助撰寫民主政策白皮書,並匯整教育政策白皮書。馬英九順利當選後,於2008年5月擔任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2009年9月起擔任行政院內政部長。2012年2月接替陳沖擔任行政院副院長。2013年2月擔任行政院長,後於2014年11月29日,因國民黨於地方選舉大敗,宣布辭去院長職務以示負責。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