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暴制亂出師有名

容許警方在大多數人認可的情况下,名正言順拘捕激進示威的破壞者。當然和平示威的市民不會受到牽連。警方亦可考慮公開說明哪些行為會構成犯罪。

有意見認為政府應該認真檢討現有批准遊行申請的政策,並參考無論批准與否,大批示威者都無視當局意見,照樣遊行的事實。大家心知肚明,批准與否當局一樣要布防主要設施免受破壞。其實與其落得打壓表達意見自由的惡名,但又無法阻止遊行的進行,當局是否應該認真考慮不再採用現有的準則去批准遊行的申請,而採取比較寬鬆的取態,只要申請者保證集會和平進行,當局應該本着信賴的取態,批准申請,但一定要加插清晰的要求,包括通常的保安及秩序的基本要求,參與者不能蒙面及遊行要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完結。凡是在這些範圍以外的所有活動都會被視為非法集會,警方因而會集中力量,打擊罪惡。

把激進示威者區分出來

多年前我曾經看過一本由Frederick Forsyth寫的小說,The Day of the Jackal《豺狼的日子》。故事講述一名綽號「豺狼」的英國職業殺手,受僱暗殺法國總統戴高樂,由於殺手高深莫測加上暗中行事,每次都沒有留下任何犯罪的痕跡,令警方束手無策。經過連場鬥智鬥力,卒之讓警方找到殺手犯罪的鐵證,令警方可以名正言順總動員,布下天羅地網粉碎「豺狼」暗殺戴高樂的陰謀,於關鍵時刻將「豺狼」拘捕,化解危機。

對於本港街頭目前的緊張形勢,這個小說故事確有值得借鏡的地方,就是容許警方在大多數人認可的情況下,名正言順拘捕激進示威的破壞者。當然和平示威的市民不會受到牽連。警方亦可考慮公開說明哪些行為會構成犯罪,例如在場圍觀的人可能干犯非法集結,令所謂「街坊」不敢再以「食宵夜」作擋箭牌,乘機堵路放火。只有把激進示威者區分出來,警方止暴制亂才能出師有名,不會錯傷良民。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孫明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