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中國海警截獲12名試圖潛逃台灣的香港年輕人後,已經過了一個月。被捕者中有一名只有16歲。即使我不認識他們,我有時也會為他們的命運擔心而在夢中驚醒,何況是他們備受煎熬的父母?
有報道說,大陸當局將被拘留者以全日24小時人工照明的方式囚禁在小牢房中折磨他們。據報道,這是加拿大因應美國的引渡要求拘留華為高管孟晚舟後,2018年兩名涉嫌從事間諜活動被捕的加拿大人的遭遇。
我衷心希望12位香港年輕人能受到人道對待。但是,在中國不透明的司法制度下,我們如何能確定呢?我們知道的是,這12名年輕人的父母,甚至不被允許由父母選擇內地的律師。 他們被迫接受大陸當局指派的律師。
自從8月23日被捕以來,我一直耐心地希望特區政府高官會說他們了解這些父母的痛苦,或者至少能夠提供一點安慰。然而政府的同情沒有等到,取而代之的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於12人被捕幾乎是幸災樂禍。
只有鐵石心腸的人,才會對子女在專制政府掌控的法院受審而感到痛苦的父母幸災樂禍。有時我想知道,林鄭、李家超或其他親北京人士是否願意他們的家人面對內地的司法制度?我想他們不會願意。這就是為什麼許多所謂愛國人士的家人擁有外國護照的原因。
李家超聲稱這12人身體健康。 只有鐵石心腸的人,才能在他自己以及香港官員不被允許接觸這12人的情況下這樣作出聲明。林鄭心如鐵石在兩周前的一個記者會上已昭然若揭,當時她甚至無法同情一個被三名警員壓在地上的12歲女孩。
她為何要關心其他父母的痛苦?她的兒子很安全,在受到華府制裁前已飛離美國。美國的制裁還未針對他的兒子,他為何要先離開呢?儘管林鄭希望我們信任並尊重中國的法律制度,但她也許並不信任美國的法律制度。
去年,林鄭試圖通過現在已撤回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時,她向香港市民保證,被引渡回內地的香港人,將以無罪推定、公開審判、可聘法律代表、人權保障等為原則,並且不會迫供。
兩天前的一次記者會上,她被問及這12人是否享有她去年承諾的所有保障措施時,她沒有直接回答。她知道無罪推定、適當的法律代表及人權保障不屬於內地的司法制度,她又怎能回答?
熟悉內地不透明法院制度的香港人都知道,說它有公正的審判是欺人之談,超過99%被告會被判罪成。這被稱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公正審判。這就是為什麼香港人把她對修訂《逃犯條例》的保證當成笑話。
估計有200萬人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他們以和平方式對抗她的笑話。他們的先見之明值得頒獎,因為他們現在親眼看到內地不透明的司法制度是如何運作的。
林鄭去年開了個玩笑,但今天只有她在大笑,幾乎整個香港都在哭。跟特區政府與市民格格不入的高薪官員不同,普通香港人有的是真心,他們正為12名年輕人祈禱。
忘記無罪推定吧!
無疑,這12人有法律代表,但不由得他們選擇。忘記無罪推定吧!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已將這12人稱為分裂國家分子。林鄭希望我們尊重中國大陸的法律制度,如果她對華春瑩未經證實的指控的提出異議,我會這樣做。作為我們的特首,她在道義上有義務捍衛香港市民的權利。但是我們都知道,傀儡特首是從來不敢挑戰主子的。
在兩天前的記者會上,林鄭聲稱如果成功通過修訂《逃犯條例》,那12人的處境不會像今天那樣。我們的特首在學生時代她沒有考全班第一的話就會哭,她總是喜歡講些笑話讓人發笑。
讓我提醒大家,她堅稱12人必須因涉嫌非法越境要面對內地的司法審判。這意味着即使她成功修訂《逃犯條例》,他們仍須先在內地受審。
如果華春瑩標籤這12人「分裂國家」是北京的官方立場,他們便可能會無限期陷身內地的監獄系統中。沒有《逃犯條例》可以打救他們。因此,林鄭特首,別再開玩笑了。
今天,生活在香港是超現實的。終審法院一名外籍法官因《港區國安法》而辭職;一名刑事檢控專員也因相同的理由辭職;政府只會通過中國銀行向新移民發放現金;警方已經重新定義誰是真正的記者。
這一切似乎都像是2015年獲獎電影《十年》虛構的反烏托邦香港。正如電影中描述的,請準備好有一天在這裏生產的雞蛋稱為本地雞蛋將是不合法的。
原刊於《信報》EJ Insight,本社獲作者授權翻譯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