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訂立《禁蒙面法》,規定連參與合法遊行集會的人士也不可蒙面。教育局長更乘機發信給全港學校,要求校方提醒學生在校內外都不要戴口罩。這些帶有威嚇性質的舉措,令不少港人,特別是年輕一代感到憤怒,紛紛上街抗議。政府發言人卻倒因為果,稱這足以證明政府有需要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
不少人認為,政府訂立《禁蒙面法》的主要目的不是相信此舉有效,而是想立下先例,為稍後根據《緊急法》實施其他更嚴峻的止暴制亂措施開路。《禁蒙面法》會惹起包括原本是和理非的年輕抗爭者的怒火,是政府的意料中事。享有特權蒙面(按政府邏輯會因此壯膽)的警隊,應該已有充分部署,大舉搜捕違法之徒。事實上,警方拘捕的人士中,年齡愈來愈輕,低至12歲或以下已不是新聞。另邊廂,被激怒的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已由縱火、堵塞交通,擴大至刑毀部分反對這場示威運動的商舖、食肆及中資銀行。港鐵更成為不斷被破壞的目標。有示威者以激光筆射向解放軍東九龍軍營,導致營內有人舉牌警告「後果自負」。
採取靈活的非暴力手段 爭取合理成果
我希望這批年輕抗爭者明白,儘管他們不怕坐牢,甚至被打被殺,這等愈來愈激烈的暴力行為不會令他們較快或較容易達至他們想得到的目標。相反,他們將會面對的,除了是政府的武力鎮壓和嚴刑峻法外,還有因市民日常生活受損而失去的民意支持。
在反對暴力上,從7‧21到8‧31、從新屋嶺到幾乎每天都出現的以暴止暴場面,政府和警方其實沒有高人一等的道德光環。此外,示威者大多數的訴求其實是合理的(例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或起碼有商量餘地(例如落實雙普選)。
因此,我呼籲示威者停止暴力。除了此舉本身正確外,我更希望他們,特別是年輕一代,留住有用之軀,以智慧和堅毅,在更大的空間和較長的時間內,採取靈活的非暴力手段,爭取到合理的成果。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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