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事件 欠外交照會累事

今次日韓有條件限制中國人入境,又要入境的中國人戴黃、白卡,困小黑房,用軍警押送中國人做核酸檢測,極盡侮辱之事。日韓如果沒有一個外交照會,到入境才羞辱中國人,這便是不對,中國反制亦合情合理。

有收租老友與一個長期租客反目,理由是租客在疫情下,資金比較緊絀。老友的伙記有理冇理,見租客遲交租便交給律師追租封樓,租客當然不滿意,認為10年交情,稍為遲交租便要封樓,堅決不肯續租。老友的伙記則認為遲交租便是破壞租約,封樓很正常,老友問我如何避免類似事件?

我話很簡單,在將欠租事件交給律師處理之前,先通知我一聲,我會親自打電話給租客老闆或者最高負責人,打一個照會,首先了解對方是因為何種情况欠租。很多時對方都會話只是會計處理不當,很快就會交租;我亦會如實話畀對方知道,如果唔交租,我們唯有交給律師處理,欠租事件通常都會圓滿解決。

很多人不明白,以為業主與租客是對立,其實雙方雖然是對立但鬥而不破,如果破了,雙方都是輸家。

歧視中國人入境 日韓雙方都是輸家

今次日韓有條件限制中國人入境,又要入境的中國人戴黃、白卡,困小黑房,用軍警押送中國人做核酸檢測,極盡侮辱之事。

不過,日韓是有權這樣做,中國人亦有權不去日韓,如果日本、韓國在事先給予中國一個外交照會,中國就會通知國民,如果要去日韓,就會受到如此屈辱,但仍然要去,就不關中國政府的事,但日本與韓國如果沒有一個外交照會,到入境才羞辱中國人,這便是日韓不對,中國反制亦合情合理。

有老友問,日韓這件事如何收科?很簡單,發出外交照會的應該是兩國的外交部長,咁大件事都唔預先發出一個外交照會,他們唔負責又搵邊個負責,就算唔關他們事都是由他們負責,借人頭一用,中外都是一樣。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湯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