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社會上有強烈的聲音,要求改變香港長期以來都存在的高地價環境。這樣,市民就更容易擁有自己的居所,可以安家樂業;而做生意的人亦不用捱貴租,可以提供更好的商品與服務。
看梁振英政府近期的取態,似乎已向現實讓步。為了減低民怨,政府已開始着手採取措施,促使樓價逐步往下調整。
樓價回落後,地價也會跟着回落,而且回落得比樓價還要快。這就意味着政府再也沒法維持原先那麼豐厚的來自地產方面的收入,過往的財政盈餘,可能很快就會變成財政赤字。
地產收入下跌政府赤字
那就不只是政府的問題,還會變成了市民問題。赤字令政府不得不加稅,市民亦得為此而付出代價。至於付出的代價能否換來低樓價的得益,那就因人而異了。未買樓與想換大樓的人應該會有得益,但已有樓不用再買的人,就得交比以前更多的稅。
交稅最不好的地方是沒有個人選擇,權掌握在政府與議員手裏。嫌樓價貴,尚且可以租樓或輪候公屋;但議會通過加稅後,個人就稅網難逃,不交是可以被抓去坐牢的。
我估計,香港不會這麼快就推行銷售稅,因為受銷售稅影響的人太多,議員們都不想因支持銷售稅而流失選票。所以,雖然稅務專家大都支持香港徵收銷售稅,但議員對此皆不熱衷,政府亦只好知難而退。
現時,議員們最傾向做的是引入累進制,這樣,就可以要高收入的個人與賺錢多的公司承擔多一點稅,實行劫富濟貧。對政客來說,這種做法最安全,因為這種做法得益者多,受害者相對少。
承擔更多卻換不了更多權利
然而,這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沒有考慮到要承擔多一點稅的人的想法。他們為社會承擔了多一點的責任,卻沒有換取到任何額外的權利;而那些無需為社會作承擔的人,卻可以透過政府權力瓜分他們的努力成果。他們會問:我賺回來的是不義之財嗎?為什麼社會要懲罰我。難道以多數人的意願,就可以透過代議政制,褫奪個人的財富嗎?
你可以不認同這種想法,原因可能是你不用作太多的額外承擔。但世界各地出現的情況皆證明,要作額外承擔的人很多都有這種想法。他們對累進稅的回應有兩種:能用腳投票的就用腳做選擇,搬去稅制比較低的地方生活與工作。沒法離開的,就以後調低努力的程度,以免做得太多去益其他人。
一個地方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其生產力一定會下降。香港一向行標準稅率,賺得再多,也徵收同一個稅率,所以沒有出現上述情況。但若果放棄來自地產的間接稅之後,出現以上的情況,那香港就會得不償失。
當有能力的人失去工作的動力之後,一個社會的競爭力就會大降,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可供分配的財富不多的時候,無論怎樣收稅,也解決不了問題。
原文刊於《am730》,本社獲授權發表。
(封面圖片:亞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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