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初緬甸軍方發動政變,推翻民選政府,大權獨攬。然而,歷盡30多年艱苦奮鬥才在幾年前取得有限度民主的緬甸民眾,不甘再度失去自由,發起遍及全國及跨行業、跨界別的示威抗議行動。軍政府重操上世紀粉碎民主運動的故技伎,實行血腥鎮壓。聯合國人權事務辦公室上周估計,最少180名緬甸和平示威者死亡,包括婦女和兒童。
國家主權是打壓人民的護身符?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強烈譴責針對和平示威者的持續暴力,以及持續違反緬甸人民的基本人權。聯合國安理會15個成員國亦通過聲明,譴責緬甸軍方使用暴力,並呼籲立即釋放被拘禁的昂山素姬和其他前政府官員。聲明原本包括聯合國可能對緬甸軍政府採取進一步行動的字眼,但在中國、俄羅斯、越南等國反對下移除。
每逢某個國家出現當權者暴力殺害民眾,引起國際社會關注時,涉事政府便拿出事屬國家主權、不容外國干預的「護身符」。當事件在最具國際性的聯合國會議上討論時,這個國家主權神聖不可侵犯的立場亦獲得部分國家(包括有否決權的中國、俄羅斯)的支持。於是,除了口頭譴責(有時遭否決)外,聯合國往往只能提供人道援助,包括安排接收難民等。
人權標準屬各國內政不容干涉?
雖然聯合國對涉及鎮壓爭取民主運動的侵犯人權個案無能為力,但重視民主、人權的國家,卻以維護人權為己任,對涉事政府和官員採取制裁行動,目的是迫使他們停止暴行,並與反對派和解。
以今次緬甸事件為例,美國便對涉事的緬甸將領實施制裁,而歐盟亦打算稍後會制裁緬甸軍方。至於其他民主國家,雖然沒有對緬甸實施制裁,但亦採取一些行動,以示不滿。例如,澳洲暫停與緬甸的防衛合作計劃、日本擱置為緬甸製造和部署衛星的計劃。不過,上述種種行動,相信不會改變緬甸軍政府的立場。
一向堅持內政不容外國干預的中國,自然反對任何對緬甸軍方或官員的制裁行動。在保障人權上,中國的立場是承認其價值,但標準是由每一個主權國家決定,不由其他國家說三道四,遑論干涉。不過,緬甸持續混亂,導致中國在當地的企業受到衝擊,令中國表達關注,並勸告緬甸軍政府與反對派和解。但這是政治,與人權無關。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