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應該收回「全民養老金」方案

如果計清楚細數,這類老人的整體收入只會比以前更少。收少了5年綜援,令他們收少了3,340元X5X12=200,400元。65歲後收「養老金」,只不過多了160元,收到85歲,亦只不過多了160元X20X12=38,400元。相對領綜援會少收162,000元。學者可有想過,新方案會令有需要的長者活得比之前更為貧困嗎?
政府正在為港人的退休保障問題進行諮詢,我也來談談我的看法。
 
一個人要解決退休問題,通常有三個方法,一個是靠自己,另一個是靠家庭,最後是靠政府。
 
現時先進地方的做法都是傾向靠政府,但先進地方大都有人口老化的問題,以致政府需要照顧的人愈來愈多,但有能力交稅去支持政府供養老人的人卻愈來愈少。如果情況不改變的話,政府遲早要破產。
 

小心別讓香港步希臘後塵

 
希臘之前就發生過債務危機,以至政府沒法兌現它對退休人士的承諾,害到希臘的老人要為兩個麵包到處奔走,實在可憐。香港若搞不分貧富的全民退休保障,遲早會落得希臘一樣的命運。
 
雖然,現時由學者提出的全民養老金方案,金額不高,只有3,230元﹔但這類得益者多,承擔者少的方案一旦開展,每至選舉年就會有議員為了爭取選票,而競相建議加養老金的金額。社會遲早無法承擔。現時的年輕人大有機會有份供,冇份享。到他們要領養老金時,政府可能已經破產。
 
如果靠政府不是好方法,靠家庭又如何?
 
本來,傳統的中國家庭很重視孝道,目的就是達到「老有所養」。只可惜,香港愈來愈西化,資本主義崇尚個人利益,令家庭倫理不斷被破壞。因此,雖然部分家教好的家庭,子女仍願意承擔供養父母的責任,但大環境卻不利於父母對這方面有太大的寄望。法律只要求父母照顧子女,卻沒有要求子女照顧父母。在社會層面,「養兒防老」並不可行。
 

未雨綢繆的能力很重要

 
唯一可依靠的,最後只剩下個人自己。人有求生意志,不想手停口停的話,就得及早作好準備。
 
我尚在讀小學的時候,父親就不斷教誨我,「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在現實世界充滿着「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的例子。人類本身就有吸收這類經驗教訓的基因。因此,只要政府不刻意扭曲社會的生態環境,讓做錯決定的人得承受後果的懲罰,那大部分人還是會作好積穀防饑的準備的。
 
有人或者會說,普通老百姓的收入這樣低,何來餘錢作積蓄?再者,積起來的錢亦會不斷被通脹蠶食,到退休時,積起來的錢已不足養老。所以非要靠政府出手不可。
 
我認為政府的確有責任保障工作人員可以分享工作成果,並將通脹控制在合理水平。至於退休後的生活安排,還是由個人承擔比較合理。如果政府不分貧富,對全民實施退休保障,只會令有能力的人也逐步失去未雨綢繆的能力。
 
佛洛伊德認為,人與其他生物最大的分別,是人懂得為將來的需要,遏抑眼前的快樂。這是我們的祖先經過幾千萬年的進化才學會的。為了令我們的下一代保持有這種能力,我們的社會依然需要有「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的生態環境。
 

方案真的「惠及全民」嗎?

 
由一批學者聯署倡議的「全民養老金」方案,強調他們的方案可以惠及全民,令所有年滿65歲以上的香港長者,無需資產及入息審查,均可以每月領3,500元養老金。
 
學者可能覺得,政府在諮詢文件中,把全民性的退休保障計劃標籤為「不分貧富方案」,帶有負面性的引導。所以他們改用一個正面性的標籤,稱之為「惠及全民」方案。其實兩者都有引導性。因此,我們看問題的時候,宜看事實的本身,而不是光看名稱的叫法。
 
一般而言,否定性的陳述往往比肯定性的名稱,更能在邏輯上站穩陣腳。正如要證明天鵝「不是」全部都是白色的,一定比要證明天鵝「全部都是」白色的容易。政府指出「惠及全民」就等同「不論貧富」,可謂一針見血。而學者的方案,一算清楚就不可能人人受惠;因為,必須有一部分人供得多,拿得少,才可以令到有一部分人供得少拿得多。前者並不會覺得自己有受惠。
 
表面上,學者的方案不會令到社會上的任何一個個人,作出任何額外的負擔;只不過是把原先供強積金的5%工資,撥一半去「全民養老金」戶口,而不再撥入私人的強積金戶口,支出不會比以前增加。不過,由於每個人的工資不一樣,所以一定是有人出得多,有人出得少;但大家領到的養老金,卻是一樣,供得多的人就會覺得自己吃虧,並沒有受惠。
 
此外,要利潤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交多1.9%的稅,表面上只是要求企業作承擔,但一樣會影響打工一族。因為現時企業的盈利率大都不高,企業的支配資源能力有限,需要增加利得稅之後,就得在其他地方削減資源,無可避免會影響企業的加薪能力,影響打工一族以後的工資收入。
 
近年,新加坡、愛爾蘭、新西蘭等國家都以減企業稅的方式去吸引投資。香港卻因「全民養老金」去增加企業的稅務負擔,會影響香港吸引外資的能力。如果香港在競爭力方面因而有所輸蝕,那這個方案就會導致全民受損而不是惠及全民。
 

損有餘、補不足乃天之道

 
香港的企業利得稅,原先只有16%,加多1.9%比例不小,增幅的比例有11.875%,會在一定的程度上影響公司的派息能力,進而影響公司的股價。
 
香港的退休人士很多都有投資股票收息,而 MPF 中亦有相當一部分是投資在股票市場的,股價格下跌,足以令大部分有 MPF 戶口的打工一族蒙受損失。
 
因此,學者方案並不能真正做到人人受惠,方案所能做到的,是人人老了都可以拿到3,500元養老金。而這正正是這個方案最錯的地方。給有錢人每月3,500元有什麼意思呢?為什麼不把這些錢分給窮人?讓窮人可以不止拿3,500元,而是拿4,500元,甚至5,000元,不是更好嗎?劫富濟貧應比連有錢人也惠及更符合天道。按老子的說法,「天之道」應該是「損有餘,補不足」,而不是「惠及全民」。
 

退休保障的三類方案

 
學者提出的「全民養老金」方案認為:他們的方案有別於西方通行的「隨收隨支」方案,而屬世界銀行所支持的「部分預籌」方案;是利用人口未完全老化的黃金機會,就籌集資金應付未來的需要。不過,只要深入去了解一下,就不難發現,這個方案一樣是「隨收隨支」,最終會入不敷支。
 
其實,世上本無退休保障。一般生物一到年老體弱,就會被自然淘汰,未餓死已被食肉獸吃掉,人類有親情,老了還可以有親人照顧;但能照顧到什麼程度,還得看手上有多少資源。在《猶山節考》的紀錄裏,日本以前曾有風俗,當糧食不夠的時候,兒子就會找一個大雪天,把母親背上山,早點升天,以讓下一代成員可以活下來。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與社會組織的健全,以上的慘劇已不用重演。發達國家已有能力由社會來承擔部分養老的責任,而不需要完全依賴個人與家庭。
 
由社會協助提供的退休保障,主要有三類:(i)建立社會福利安全網,讓有困難的老人可申請長者綜援。(ii)立法強迫社會上有工作的成員供強積金,退休後就可拿出來用。(iii)由政府承諾為達至某一個年齡的社會成員提供起碼的生活保障。
 
第一類保障的特色,是只照顧有需要的人,同時還要「睇餸食飯」,若政府的收入少了,政府可能要削減綜援。
 
第二類保障的特色,是每人有一個獨立戶口,自供自用,不用承擔供養其他人的責任。
 
第三類保障的特色,是理念先行,未肯定是否夠錢,就要政府先作承諾。社會一旦決定要這樣做,以前沒有供款給資金池的人,一樣可以領養老金。因此在資金池未積累起來的時候,第一時間就得用錢,因此只好「隨收隨支」,而不是儲夠了才支。
 
「隨收隨支」的風險是收到的錢,不夠完成政府的承諾,結果政府只好舉債,財政赤字變得愈來愈高,危機沒法收拾,現時提供第三類保障的國家,很多都面對這類困境。
 
由學者提出的「全民養老金」方案,基本上亦屬於第三類,一樣是要求政府按承諾來用錢,而不是按收入來用錢。結果必然是這頭收到的錢,這頭就要拿來用,怎會不是「隨收隨支」?學者方案與西方通用的最大差異,是可以在一開始就要政府注資1,000億入養老金的資金池,算是有預籌部分款項。
 
然而,這1,000億所產生的利息,再加上養老金的經常性收入,並不夠養老金的經常性開支。按學者自己的計算,這筆錢亦只能捱到2064年。先不說這個預期有沒有出錯,但起碼學者也承認,錢被花光的日子總有一天會來。之後應該怎麼辦呢?是增加供款?還是削減可領的養老金?還是叫政府舉債去包底?學者的取態似乎是到時再算?到時他們相信已不在人世,可以無需面對這種「近憂」,應該有遠慮的,是當今的年輕人。
 

學者方案有益自己之嫌

 
我相信提出「全民養老金」方案的學者,他們的出發點是基於社會公義,並非着眼於個人得益;但現實是這個方案一旦落實,學者自身會有得益,但最需要援助的長者卻會受損。這是有數得計的事實,大家算一算就知道。
 
現時年滿60歲(不用等到方案所說的65歲)的長者,只要符合入息及資產審查,就可以按不同的需要,領取不同的綜援,由3,150元至5,690元不等,這些錢來自政府稅收。以學者的收入,他們只要有份交稅,卻很難有機會領綜援。但有了「全民養老金」之後,學者作為全民的一分子,就一樣有權領取。所以這個方案可以令學者從有份出錢,沒份收錢的人,變成一個也有份收錢的人,在金錢上當然有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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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