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顯然難以持續。因此,中共十八大以來,執政黨領導層花了很大的力氣來糾正這種現象,主要舉措包括大規模的反腐敗運動、重建黨紀、重新強調黨的社會性,即和社會的關聯等,並在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儘管有這些方面的成效,但如果要實現可持續的發展,制度改革和重建仍然是唯一的未來選擇。如何推進改革和進行重建?至少可以從如下四個方面來考量。
第一,進行黨政適度分工或者分開來解決政黨行政化和官僚化的趨向。黨管政治,政府管行政。黨的領袖主導軍事、組織權力、意識形態這些黨務之外,還可以通過國家主席(國家組織職務)來管理國防、安全和外交事務等,而政府(主要是國務院系統)主管社會經濟事務。這種黨政分工關係可以形成類似法國或者俄羅斯那樣的體制。同時,執政黨可以通過黨所控制的人大系統,決定政府首腦的選拔、任命、輪換和撤職等,也通過人大系統來監督政府工作。
第二,從制度上改變黨的行政黨性質。可以改革中央委員會和各級黨委員會的人員組成,吸納各方面的社會先進分子進入,在對各級政府機關構成有力約束和控制的同時,建立黨和社會的有機關聯。現在的中央委員都來自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大型國有企業、主要社會組織(工、青、婦等)和軍隊。他們身處政治等級的高處,和社會沒有有機聯繫。因此,可以考慮至少拿出25%的位置,給各方面的社會先進分子,包括傳統社會群體和各個新興社會群體(例如律師、非政府組織等)。 「三個代表」的概念已經從理論上解決了這個問題,即共產黨代表社會上所有的先進力量。不過,在中央委員會和各級黨委會仍然是黨政官僚主導的情況下,被界定的社會先進分子不僅數量少得可憐,而且仍然被排擠在黨內的重要職位之外,也就是說,黨組織仍然沒有體現代表性。也要考慮改革各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組成,選拔大量的先進基層先進黨員,尤其是沒有任何行政職務的黨員(包括農民、工人、社會組織成員等)參加黨代表大會。
這樣做可以產生幾個效應。第一,可以實現政治正義。所有這些團體是中國的改革開放事業的主要推動力量,不能把他們排擠在政治之外;第二,從制度層面擴大黨的執政基礎,從而提高執政合法性;第三,更為重要的是有效改變和防止政黨的行政化和官僚化,以實現黨的長期執政。
第三,加快和深化黨內民主機制建設的探索。應當意識到,改革開放以來黨內民主路線方向是正確的。正是黨內開放式的民主路線,使得中共避免了其他共產黨那樣解體的命運。不應當因為出現了一些問題而放棄黨內民主路線。民主是大勢所趨,所有政黨都難以規避。需要強調的是,民主並不能照搬西方或者其他國家的模式,而是要尋找適合中國本身文化的民主形式。
第四,更為重要的是,群眾路線需要法制化和法治化。群眾路線一直是中共的生存和發展最為關鍵的因素,但群眾路線往往流於口號,不能真正實施下去。所以,要把群眾路線法制化和法治化。這方面,可以參考新加坡執政黨的經驗,即國會議員和部長們每週都必須和其選民見面。群眾路線可以說是所有現代政黨的生命。民主國家通過選舉制度走向群眾,中國也必須把這條早已經找到、已經被證明為有效的路線法制化,走下去。一句話,群眾路線是黨管政治的核心。沒有這個核心,黨就遠離了政治,也難以實現可持續發展。
(封面圖片:亞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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