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暴動拘逾180人 盧偉聰感痛心 指警開槍合法合理

示威者(10月1日)在多區暴動。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當晚會見傳媒。他回應荃灣警察槍傷年輕示威者,認為當生命受到威脅時,警方開槍是合法合理。

示威者在國慶(10月1日)當日在多區暴動。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當晚會見傳媒。他說今年國慶是最暴力最混亂的日子,社會元氣大傷,市民對示威者的行為感到相當難過和痛心。暴動裏25名警務人員受傷,拘捕超過180人。他回應荃灣警察槍傷年輕示威者,認為當生命受到威脅時,警方開槍是合法合理。

香港其中一個最暴力及混亂日子

他說今年國慶是最暴力最混亂的日子,社會元氣大傷,市民對示威者的行為感到相當難過和痛心。示威者不再表達信念,而是蓄意破壞、主動襲擊警務人員和市民,令很多人受傷。

港九多區發生暴力事件,發生暴動行為。多名市民、警務人員、記者、暴徒受傷。警方對這些行為給予最嚴厲譴責。

暫時知道25名警務人員受傷,拘捕超過180人,涉及暴動、非法集會、藏有攻擊性武器、襲擊警務人員。

下午開始,港九新界出現暴動行為,包括縱火、破壞公物,情況非常嚴重。大批暴徒霸佔馬路,在街上燃燒雜物,火堆橫跨多條行車線,燒燈柱。這些都是非常危險的行為,火燒到人時,後果非常嚴重,小則毀容,大則終生殘廢,甚至死亡。

暴徒破壞政府合署,闖入商店搗亂,打破旅行社玻璃、銀行櫃員機。

暴徒闖入多個港鐵站、縱火焚燒雜物,在大圍港鐵站大堂和荃灣港鐵站月台掟汽油彈,有輕鐵站路軌被縱火,多個港鐵站設施被破壞。

盧偉聰批評,暴徒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影響市民安全和生活。在不同地區持不同意見人士被暴徒用硬物不斷襲擊;在屯門有人使用腐蝕性液體令警員及記者多處灼傷,又大規模向警員投擲汽油彈及發動致命攻擊。

開槍逼於無奈

在油麻地、荃灣,有大批暴徒襲擊警務人員。有警員被打到頭破血流。警務人員警告無效,生命受嚴重威脅,逼於無奈使用配槍制止暴力襲擊,做法合法合理。

在荃灣大河道,警察被暴徒推跌,繼而受到大批暴徒襲擊,更有人用尖頭硬物插向警員,其他警務人員嘗試救援但被人襲擊而失敗。

警員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所以向施襲者開了一槍。當時更有暴徒連自己人不顧,照樣向警員投擲汽油彈。

警員向受傷施襲者止血和施救,並封鎖現場,防止受到進一步襲擊。

中槍男子18歲,左肩受傷,送至瑪嘉烈醫院治理,送院時清醒。

呼籲示威者冷靜及停止暴力

盧偉聰看到今天的局面,感到憂心和痛心,相信任何人不忍看到自己和他人受傷。在6月開始,示威者暴力程度不斷升級,告誡示威者不要訴諸暴力,因為暴力不能解決問題,而且產生更多問題。數月前,香港仍然是和平安寧的城市。但多月來暴力不斷升級,令社會失去秩序,社會撕裂,多人受傷。

他懇切呼籲示威者如果真的有崇高理念,為香港美麗的城是着想,請大家冷靜,給空間社會平靜下來,要想是否繼續永無止境使用暴力表達訴求。

警方繼續在困難時刻盡心盡力維持秩序,維護法紀。這個責任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希望市民令社會回復平靜,重歸正常。

當時的判斷是最好判斷

央視記者搶先提問向示威者開槍是否合乎指引,盧偉聰指現場警員受襲擊、生命及威脅,在逼不得已下,他發出警告後,但施襲者沒有停手,於是他沒有選擇下使用槍械。警員在雷光火石下受到襲擊而開槍,防止自己及同袍受生命威脅,短時間下作出決定向施襲者開槍,相信警員當時的判斷是他認為最好的判斷,盧亦認為是合理、合法。

開槍距離不是警員決定

有記者追問為何警方指示威者中槍位置是左肩,而中槍位置明明距離心臟只有三厘米,又為何不用其他低致命武力制止事件。盧回應指當時在場的人不是醫務人員,沒有X光機,只是就傷口在肩膀附近而有此說法,日後如果子彈入的方向會影響其他地方時,相信醫管局或醫院會提供更多資料,指警方沒有予以不正確訊息,只是給警方知道的訊息。

他又指,警員在雷光火石下受近距離襲擊,當時作出決定,因感到自己及同袍生命受威脅,而採取此行動,警方認為合理、合法。他又指開槍距離不是警員決定,而是施襲者如此近距離走前,當時警員沒有其他選擇,只可以用手上武器制止此行為。

盧偉聰看過坊間的影片,向大家公布他知道的事,如果日後發現其他線索,會再作公布。

否認有下命令感危險便可開真槍

記者問分區指揮官向前線警落命令,如果感危險可開真槍,是否有此事。盧表示,沒有下此命令,但是否有警員有此番說法,他要再了解。記者問為何不向天開槍以驅散示威者,盧表示,警告槍要視乎環境,如果環境不許可便不使用,他指因看了坊間影片認為警員開槍合理、合法,但仍要進一步調查事件。

盧指今日警方開六槍,一個在大河道一槍,旺角向天開兩槍,沙咀道一槍,沙田坳道一槍。他指沙咀道及沙田坳道開槍事件未掌握資料,但沒有人因開槍事件受傷,整理詳情後會再作公布。

盧又指,18歲中槍男被送往醫院,當時仍清醒,不知道其現時情況。他涉嫌襲警被捕,警方會作調查,再決定是否落案。

他指國慶應是慶祝的日子,但暴徒進行刑毀、襲警等行為,本來感向全世界展示香港理應是安全城市,他感到傷心。

盧指使用武力及槍械的指引,是警員受到生命威脅,可以使用適當武力制止此行為。當時警員受襲擊,同袍被襲,他認為兩人生命受威脅,決定選用槍械,認為是合理、合法。

對於警員衝向示威者,盧指同事使用槍械是合理、合乎指引及合理,會進一步調查開槍事件及施襲者當時的行為,有需要會到現場搜證及找其他獨立證人。

本社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