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立法會已審議了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啟德體育園的進度報告。報告中亦列明一些對取得體育園的「設計、興建及營運」這份25年合約標書的管理公司的營運和管理的要求。
啟德體育園有限公司附屬於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及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的一間專為啟德體育園項目成立的公司。而三合一的標書也是政府首次用於大型體育綜合場館的合約形式,當中有其發展和營運的效益和優點,同時對公司型投資較具吸引力。
啟德體育園的工程項目總開支是319億元,此款項已於2017年6月23日獲得財務委員會批准。而投標出價的建築費用約300億元,工程預期由2019年2月1日起54個月內完成,換言之,在2023年8月以前完成。根據合約,若有工程延誤,啟德體育園有限公司須繳付每天430萬元的賠償金。因此,有理由相信到了2023年8月,這個構思和策劃多年的體育園會完整地坐落在前啟德機場的這片土地上,為香港體育、文化、娛樂、旅遊等事業作出多元化的貢獻。
啟德體育園有利惡劣的天氣下舉辦活動
這個體育園的主要設施包括可容納5萬名觀眾的大型綜合運動場館,而這個場館會採用開合式的上蓋,有利於在天雨或較惡劣的天氣下仍能舉辦活動,更重要的是合上的上蓋可以去除因演唱會或其他大型活動可能產生的嘈音,避免重蹈現時大球場不能舉辦演唱會的覆轍。
按營運指標規定,在首五年主場館必須每年有40天用在舉辦體育活動方面,這個每年日數約11%的比例不算高,由此推算,我們不要期望這個全港最大型的主場館能夠為本港體育盛事作出更大的貢獻,畢竟大家都知道最能賺錢的是娛樂事業,到時紅磡體育館可能會有更多空間舉辦體育活動。
原刊於《文匯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