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發生的三宗車禍,有助大家了解香港的威權主義傾向。去年10月6日,一名的士司機開車撞向一群反政府的示威者,嚴重傷害了一名年輕女子。一個月後的11月11日,一名交通警駕駛電單車撞向穿着黑衣服的示威者。上個月,即7月1日,一名鐵騎士駕駛着插上「光復香港」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
警方沒有控告肇事的的士司機。那名交通警察短暫停職後也回到工作崗位。然而,撞倒警員的電單車司機卻被迅速拘捕,控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罪名,並且不准保釋。
關於威權的雙重標準故事還有更多。裁判官允許反對派議員許智峯向的士司機提出私人檢控,同意案件有表面證據,批出傳票。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卻運用權力申請撤銷檢控。
這個威權故事還不止於此。去年11月11日,在交通警撞向黑衣示威者,卻沒有受到任何懲罰的同一天,一名警員開槍射中一名年輕示威者,令他嚴重受傷,這名警員也沒有受到懲罰。裁判官又批准許智峯提出私人檢控,鄭若驊再次去信申請撤銷檢控。
容許我來說明一下,回歸前不久,法庭批准了50多宗私人檢控。多年來,律政司僅撤回兩宗。鄭若驊一周內已申請撤銷了兩宗。港府先前中止私人檢控,都會詳細說明理由,但鄭若驊沒有這樣做,只說沒有足夠證據。
法律並不要求她提供完整的解釋,但她是一位政治任命的官員,對北京表示堅定不移的忠誠。我們都知道北京對特區政府的指令是什麼──使用一切手段鎮壓反對派。
因此,政府取消了12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參選者的資格,然後由於擔心反對派取得壓倒性勝利而押後選舉;引用《港區國安法》突擊搜查了批評政府的傳媒,並拘捕其創辦人,又撤銷了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提出的兩宗私人檢控。
既然裁判法院批准了這兩項私人檢控,無論結果如何,為什麼不讓它繼續向世界展示香港的法治仍然完整呢?但這需要林鄭月娥和鄭若驊是真心相信法治。如果鄭若驊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她會像過去港府那樣收回成命,尋求獨立第三方意見,並讓刑事檢控專員作出決定。
但是,再也沒有真正的刑事檢控專員了。他辭職了,並將在年底離任。這說明了他無法與鄭若驊的意見一致,並且在新的《港區國安法》之下亦無所作為。他的辭職是對鄭若驊的控訴。她和林鄭都沒有正式向這位在律政司工作了25年的忠誠公務員作出起碼的致謝。
林鄭周二否認鄭若驊對私人檢控的干預是出於政治動機,如果你相信她仍然在管治香港的話。她說,批評者指鄭若驊「政治干預」是不公平,不恰當,不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讓我糾正我們的傀儡特首:鄭若驊要求撤銷裁判法院批准的私人檢控,屬不尊重司法制度。
香港人不再享有以前一樣的自由
令我失笑的是,林鄭說她無法具體評論這兩宗案件的細節,因為檢控是律政司的工作。但是,難道學校教科書最近不是修訂了,說香港的政治制度沒有三權分立嗎?那不是讓她有權力去談論她想談的任何事情嗎?根據《港區安全法》,香港人不再享有以前一樣的自由。
就在上周日,警方警告一名激進反對派人士,他在派口罩時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口號,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一名路人重複喊這口號時,警察展開了新的紫色旗,以警告激進分子和其他人,他們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我們進入了一個新時代,不僅是以恐懼統治,而且是以威脅統治。
《港區國安法》中沒有任何章節說明有關口號是非法的。儘管政府曾警告該口號有暗示港獨的含意,但它也沒有說「光復香港」的口號是非法的。怎樣才算違反含糊的《港區國安法》及其附帶的許多紅線,決定權在法院,而不在政府或警方。
上個月,我在這個專欄談及一部虛構的電影,講述專制香港變成現實的故事,這不是電影所預言的十年,而只是五年。我寫那篇文章後一個月,我們的律政司司長證明了我的觀點。
讓我們以一笑來結束吧!我們的傀儡特首兩天前說,她希望香港人會重視她所說的話。不,他們不會的,林太。他們只會覺得您說的一切,對他們來說都是壓力,因為您說的每句話都會把他們出賣。
原刊於《信報》EJ Insight,本社獲作者授權翻譯刊登。